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现场检查并综合评定,现将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结果公告。
企业名称 |
检查地址 |
检查范围 |
检查时间 |
类型 |
检查结果 |
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 |
持有人注册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新华路27号; 受托方延伸检查地址:广西修正制药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贵城街道西江科技创新产业城狮岭路606号 |
灵芝胶囊(规格:每粒装0.27g;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5020559) |
受托方:2024年8月21日至8月23日; 持有人:2024年9月6日至9月7日 |
依申请 |
符合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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