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质量公告总第21期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07-09-13 10:53

为了加强对药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2007年第一季度抽验不合格药品结果予以公告。

2007年第一季度,省、市药检所在全省范围内对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其中,中西药制剂抽验发现不合格药品 47批次(附表1),经核查为经营或使用假冒药品1批次(附表2)。

对公告中所列不合格药品,各地应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查处,省、市药检所将继续进行跟踪抽样检验。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