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8年化妆品监督抽验结果公告(第一期)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8-02-11 14:50

 

 

为加强化妆品质量监管,切实保障公众健康安全,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2017年度福建省化妆品抽验工作计划,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化妆品监督抽验。经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揭阳市美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蓓芙爽肤宝蛇脂软膏、标示为广州市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武汉市黄道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姜太公蛇脂皮宝霜、标示为广州市博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博倩防脱育发洗发露不合格。对不合格产品,省局已要求相关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年福建省化妆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信息(第一期)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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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8年福建省化妆品监督抽验不合格产品信息(第一期)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采样单位名称 被采样
单位地址
样品
名称
包装
规格
批号/
生产
日期/
保质期
标称
批准
文号
检验
依据
不合格项目 检验
结果
标准
规定
检验
机构
备注
揭阳市美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揭阳空港经济区渔湖镇阳美工业区 周宁县广昌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狮城镇桥南街36-1号名仕时代广场5幢SY104,SY113 蓓芙爽
肤宝蛇
脂软膏
每支15g 20160609/
20160610/
20190609
粤G妆
网备字2015056238 
GB/T   24800.2-2009 地塞米松 5.8
μg/g
不得
检出
福建省食
品药品质
量检验研
究院
经揭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查:揭阳市美肤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原持有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已被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注销。
广州市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武汉市黄道益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白云区龙归南村工业区南村第十社自编1-2号;委托方地址:武汉市硚口区兴隆北巷77号 古田县万福堂大药房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城东街道西山村综合楼一层2号、3号店面 姜太公
蛇脂皮
宝霜
15g/支 20170202/
20170202/
20190201
  GB/T   24800.2-2009 地塞米松 21.0
μg/g
不得
检出
福建省食
品药品质
量检验研
究院
经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执法分局核查:广州市诗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是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合法化妆品生产企业。姜太公蛇脂皮宝霜不是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上未查询到与该产品相关备案信息
广州市博倩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新科村一社工业区自编259号 宁德市蕉城区蕉南永芳美容美发用品店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湖新村8号楼101室 博倩防
脱育发
洗发露
500ml/瓶 批号:2017/04/02
保质期:2020/04/01
国妆
特字G20100712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 菌落总数 1400
CFU/g
≤1000
CFU/g
福建省食
品药品质
量检验研
究院
经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执法分局核查:该公司承认生产过该批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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