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季度省局重大事项效能督查情况专报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6-12-07 09:03
局领导:

    第二季度,我办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落实省政府行动计划;2016年省政府工作任务;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定及领导交办事项;省局2016年工作要点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专报如下:

一、落实意见和行动计划情况

    省发改委在《贯彻国务院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发展经济社会发展意见》任务分解方案中,明确由我局为责任单位的任务有两项,即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实行特殊审批。在省政府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分解方案中,明确由我局为责任单位的任务有两项,即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按照省政府要求上述四项工作要运行五年,每季度要向省效能办报告工作进展,我局今年的工作主要是延续去年的任务,第二季度贯彻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在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大对福建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精神,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要求,2015年确定需要国家支持的食品药品监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项,目前这些项目均已落实,其中11项任务已完成向上申报,部分已获国家批复,2项任务经与国家有关部门和省财政沟通了解,确认目前暂无法安排经费支持。一是食品药品监管直报点建设。国家总局办公厅去年下发了《关于推进2014年应急体系重点项目建设的通知》,该通知主要是对我省省、市、县三级局的应急直报系统建设等项目进行补助。根据该通知的精神,应急处一方面及时与省局财审处共同研究,将应急体系重点项目建设资金全部分解到省级、市级、县级局,并明确了配置要求;另一方面参照总局的通知精神,就如何贯彻实施我省《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中的十大体系建设提出了“建设乡镇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直报系统办公设备配置”建议。实施这一项目的关键是落实资金,需要积极向国家总局(目前主要支持的是省、市、县三级的建设项目)和省财政争取,但目前国家总局和省财政还未能给予安排。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认证审评能力设施建设,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积极与国家总局有关部门联系沟通,获知国家总局目前暂无此类项目资金安排,中心将在后续的工作中争取国家总局有关部门的支持。

   (二)在促进医药产业发展,对符合条件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实行特殊审批方面

对外公布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同意将台湾已上市20年以上的台湾地区产中药材注册申请的受理和审批以及台湾地区产部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委托福建省局实施。两个实施方案正式获批后,我局分别于2015年8月和9月正式印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台湾地区产部分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工作的通告》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台湾地区产中药材输入受理审批的通告》,现已在省局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安排专人办理有关的审批备案事项。根据《创新医疗器特别审批程序(试行)》规定,符合条件的创新医疗器械产品,享有优先办理的权利。今年以来,共收到2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3个医疗器械产品的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经初审符合要求后,将上述申请全部呈报总局审批。《台湾药师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执业的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已正式出台。明确了台湾药师在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执业管理的注册、继续教育、管理等事项。

   (三)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方面 

    1、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省(市)创建工作,落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要求,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各地市局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根据国家总局《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推进方案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2016〕71号)和《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二〔2016〕72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对各县(市、区)局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认真学习宣传《办法》,营造良好氛围;二是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履行质量安全责任;三是建立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四是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力度;五是切实加强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的督查检查;六是切实做好监管情况总结分析和信息报送工作。

    2、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调研督查。5月9日至13日,由省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牵头,会同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处、餐饮服务食品监管处组成了联合督查调研工作组。通过召开座谈、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的方式,对部分市、县、乡镇落实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扫雷”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及调研,先后赴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下辖的沙县、永安、永春、南安、南靖、龙文6个县(市、区),召开了5场省、市、县、所四级联席座谈会,深入14个乡镇,现场检查了26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实地督查了4个基层监管所工作开展成效。督查调研期间,工作组重点了解了各地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阶段成效、存在问题、工作亮点等情况,认真听取了市、县、所三级监管人员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特别是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方式方法,总结提炼了一批好的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了解了基层监管工作的实际情况,沟通、交流和回应了基层关注关切的食用农产品监管疑难问题。

    3举办食用农产品监管业务培训班。为了贯彻落实好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提高对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管能力和水平,在6月27-30日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处)长、业务骨干;部分县(市、区)局食品流通监管业务骨干进行食用农产品监管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有:《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用农产品监管相关知识、邀请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专家作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监管专题辅导讲座,同时开展食用农产品监管专题交流研讨。

    4、配合相关部门落实好“1213行动计划”有关工作。 根据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结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责,对商务厅正在组织编制的《福建省冷链物流发展规划》提出建议意见,对《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1213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福建省冷链物流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征求意见稿)、《促进冷链物流加快发展六条措施》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代拟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四)在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方面

   1、加大药品质量监管力度,有效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加强对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互联网售药清网行动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整治,针对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截止5月底,立案查处419起,结案355起,移送司法部门33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案件数310起,罚没款入库总额 347.41万元,有力保障了药品质量安全。

    2、积极推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

    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14年全省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中关于推动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与我局相关的十项任务均已完成。

    二、省局机关各处室落实2016年省政府工作任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6〕5号)任务分解,效能办按照完成时限和责任处室不同将2016年省政府工作要点分类整理为22项,已完成2项,正在进行20项。已完成2项分别是法规处承办的“制定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药品注册处、省食品药品质检院承办的“为一类新药注册检验开辟绿色通道,为药品企业提供与药品质量相关的技术服务,并帮助企业培养技术人才”。(详见附表1)

   三、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事项落实情况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任务细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6〕17号)要求,要求第二季度完成的有4项,4项均已完成。(详见附表2)

     四、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定及领导交办事项

     根据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定及领导交办事项,截止6月底,共有13项,已完成11项,2项正在办理分别是信息中心承办的“完成行政检查和抽检监测子系统的需求调研论证及整体项目可研初设工作”、“力争通过省发改委立项审批”。原因是省局拟启动新的信息化项目(以药械为主)立项工作,拟建设:器包所信息化系统、认证审评中心业务系统、科技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人教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系统、食品药品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系统、药品追溯管理系统等。目前已完成业务需求调研,将于7月上旬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待上报省局网络安全及信息化领导小组审阅后上报省数字办”。(详见附表3 )

    五、省局2016年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要点》任务分解, 2016年局工作要点共有70项,其中已完成11项,正在办理58项,尚未办理1项是食品流通处牵头,餐饮处、稽查处配合的“继续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食品领域,重点开展全省互联网食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理由是待国家局《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下发后再制订整治方案,开展行动。(详见附表4 )

     

        

 

 

 

                               机关党委(效能办)

                                2016年7月1日

 

 


附表1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省政府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时

责任处室

第二季度完成情况

办理情况

1

制定“双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3月底前

法规处

 

 

 

经2次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形成送审稿呈阅局领导

 已完成

2

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培训指导,规范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管理。

全年

促发展办牵头食品生产处

建立从业人员抽考制度建设;下发工作要点,要求基层督促企业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正在办理

3

认真贯彻实施新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工作改革和制度完善;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治理整顿,持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

全年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化处、稽查处

开发新证打证系统,起草《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书及贯彻落实省政府行政审批改革有关精神的通知》,部署全省全面启用新版生产许可证;举办全省培训班,对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进行宣贯培训;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正在办理

4

强化行政审批、监督抽检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提高信息公开完整性和时效性,加大重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多措并举严打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

全年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稽查处、行政服务中心

实行行政审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人员轮岗工作制度,运行行政审批项目内部新流程。

正在办理

5

大力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食品流通追溯示范点等食品安全示范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创建,全面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治理水平

全年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

与省食安办联合印发《福建省2016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各地均已制定工作方案并完成示范点申报工作,正在组织申报单位开展示范创建,拟于年底完成100家示范点创建工作。

正在办理

6

加强出厂检验外包的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

全年

促发展办牵头食品生产处

 

下发工作要点,要求基层督促企业持续保持生产必备条件,落实产品检测等相关要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出厂检验落实情况,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正在办理

7

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做好《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中涉及流通食品安全监管部分,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合法经营。

全年

食品流通处

已将该工作列入2016年处室工作要点,全年贯彻落实。

 

正在办理

8

突出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

2016.12

食品流通处牵头、食品版块配合

 

 

已制定《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整治方案》,各地正在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整治工作。

正在办理

9

加强对A级景区、酒店、乡村旅游休闲集镇、特色村、乡村等旅游经营单位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

     

   

全年

餐饮处

草拟《关于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省旅游局交换意见中,探索旅游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措施。

 

正在办理

10

配合旅游部门建立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开展节假日、旅游旺季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

     

全年

餐饮处

草拟《关于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省旅游局交换意见中,探索旅游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措施。

 

正在办理

11

按照省食安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闽食安办〔2014〕27号)要求,积极配合食安办、协同教育部门抓好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全年

餐饮处

配合省食安办、教育厅工作,要求各级监管部门按照教育部门提供的摸底清单,对具备办学许可或营业执照的校外托管机构加强监管,并通报本级食安办、教育行政部门。(上学期工作已经完成)

 

 

正在办理

12

指导相关市县(区)局,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工作。

全年

餐饮处

《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已印发,拟本月下旬召开“明厨亮灶”示范创建动员暨现场推进会。

正在办理

13

配合《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制定我省“小餐饮”监督管理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小餐饮”监管长效机制。

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后半年内

餐饮处

正在讨论、完善小餐饮监管的目标、措施以及工作要求。

正在办理

14

鼓励企业开发、引进疗效高、附加值高、临床需求量大的新药

全年

促发展办牵头、药品生产处、药品注册处分办

目前跟踪厦门成坤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一类核苷酸抗乙肝创新药“艾格威”,此品种目前已完成药理毒理学实验,正在进行药学质量研究工作。

正在办理

15

为一类新药注册检验开辟绿色通道,为药品企业提供与药品质量相关的技术服务,并帮助企业培养技术人才

全年

药品注册处、省食品药品质检院

已为一类新药注册检验开辟绿色通道,并制定为企业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和人才培养等相关政策。

已完成

16

加强对药品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开展互联网售药清网行动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专项整治,针对疫苗、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重点品种,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全年

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医疗器械处、稽查处

结合日常监管,持续开展中

正在办理

17

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规范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核查、审评程序和技术要求

全年

药品注册处

与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共同制定《医疗机构制剂申报资料审查要点》

正在办理

18

按照GMP规范要求,加强对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确保药品质量

全年

药品生产处

结合日常监管,持续开展中

正在办理

19

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针对中标药品的购销、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加强日常监管,开展专项及飞行检查,确保中标药品质量

全年

药品流通处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2016年4月15日我局赴三明市对三明地区药品中标品种进行监督抽样,针对《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联合限价采购药品目录》中,分别到三明市第一医院、三明市第二医院、三明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明市第五医院以及三明鸿福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惠明医药有限公司、三明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等7个单位,随机抽取30个品种,经我局食品药品检验院检验,受检药品全部符合规定。2016年6月中下旬,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代号为“防风行动3”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和招标药品飞行检查、抽验专项行动。

正在办理

20

按照分类分级风险管理要求,对全省所有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开展全面检查

全年

医疗器械处

 

 

开展医疗器械注册与生产监管培训班,同时对我省几家高风险或国抽不合格的企业开展飞行检查

正在办理

21

做好各级监督抽验工作,加大对中标药品的抽检力度,重点针对低价、价格倒挂等现象的药品积极开展专项监督抽验

全年

食品药品质检院、稽查处

1.完成局本级第二季度保健食品监督抽验及风险监测任务37批次。

2.完成国抽保健食品抽样任务50批次。

3.开展国抽化妆品监督抽验及风险监测任务。已完成防晒类样品的抽验任务70批次,其他类别正在开展中。

4.开展省抽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验任务367批次。

5.完成三明地区低价中标品种的专项抽验任务30批次。

正在办理

22

加强药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与监测工作,完善药械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保障我省人民安全用药用械

全年

不良反应中心

等省局统一筹划安排。

正在办理

 

 

 

 

 

 

附表2             

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任务情况报告表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任务类别

责任处室

第二季度进展情况

办理情况

1

深入开展小作坊帮扶提升和整治规范工作

第二季度

立项挂牌办理

食品生产处

各地按照《福建省2016年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要求,均已制定辖区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并完成示范点申报工作,正在组织申报单位开展示范创建;省局印发《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各地深入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

已完成

2

1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的创建试点完成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工作各项任务;

 

第二季度

 

立项挂牌办理

 

食品流通处

6月6日,省食安办与我局联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的通知》。各试点创建示范县(市、区)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了自评,并将结果报市食安办、食药监局审核。

已完成

3

指导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企业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数据管理,实现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

 

第二季度

立项挂牌办理

食品流通处

闽食药监食流函〔2016〕166号正式发文《关于开展2016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部署2016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进一步推进食品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强化自律管理,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制度、销货记录制度,实现食品流通全程可追溯。全省以大型商超、一级批发、连锁经营等条件较好的食品经营单位为创建对象,建设193个省级示范点(其中建设30个以经营食用农产品为主的企业示范点)。

 

已完成

 

 

 

4

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第二季度抽检完成量不少于3000批次。

第二季度

 

 

 

立项挂牌办理

 

 

 

稽查处

截止5月17日,第一批食品抽检监测公开招标圆满完成,中标任务量19089批次,中标机构5家。中标确定之日起立即开展抽样检验工作,截止6月底,已完成抽样4513批次,已检验1051批次,合格1030批次,不合格21批次,样品合格率98%。

已完成

 

 

 

 

 

 

 

 

 

 

 

 

 

 

 

 

 

 

 

附表3

局党组、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局领导批办件办理情况报告表

 

序号

督办事项

项目内容

承办处室

拟定办结时限

办理情况

 

1

 

修订机关请休假制度(包括因私出国审批,出国请假)                                                                                                                                                                                                                                                                                                                                                                                                                                                                                                                                                                                                   

 

党组会议议定

 

人教处

 

2月中旬前

 

已出台闽食药监人【2016】10号文件(人教处)

 

 

2

 

 

举办机关有关财务报销等财经规定及程序培训班

 

 

党组会议议定

 

 

财审处

 

 

2月底前

 

 

已下文3月2日、3月3日培训

 

3

 

制定编制抽验结果分析的舆情快报方案,并实现常态化。

 

局长办公会议议定

 

稽查处、应急处承办

 

2月中旬前

 

已制定方案

 

4

 

对行政服务中心人员轮岗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局长办公会

 

行政服务中心

 

 

3月4日前

 

已报送关于实行人员轮岗工作的报告。

 

5

对省局的临时机构、实习生、服务外包项目的省局驻点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清退

 

局长办公会

 

人教处

 

3月4日前

实习生11名,已于2月26日进行清理。其中6名提早结束实习,剩余5名调整到认证审评中心;服务外包项目省局驻点人员12名,应急处2人撤回派出单位办公;驻科技处约10人,拟继续留在省局大楼办公,科技处已拟文请示局领导;劳务派遣人员已提出清理意见报局领导研究。

 

 

6

 

 

药品审批系统项目报批

 

 

信息化建设专题会

 

 

信息中心

 

 

3月中旬前

药品行政审批许可系统已纳入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项目中予以拓展实现(已在5月24日局长办公会上进行过口头说明)。上述项目拟于10月31日上线试运行。(因此已不存在报批环节,专此说明。)

 

 

7

 

 

行政审批系统需求的征集

 

 

信息化建设专题会

 

行政服务中心(黄凌鸿)牵头,相关处室和信息中心配合

 

3月中旬前完成

 

 

已完成

 

8

 

关于行政审批项目运行新流程有关情况的说明

 

林局长批示

 

行政服务中心

 

3月中旬前完成

 

已出台闽食药监注【2016】18号文件

 

9

 

厦门鹏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

 

林局长批示

 

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

 

3月中旬前完成

已制定《药品GSP认证检查整改核查管理规程》、《药品GMP认证检查整改核查管理规程》、《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整改复查管理规程》,规范现场检查整改复查工作程序及检查员选派程序。

 

10

 

福建省福州市汇丰有限公司GSP认证审批

 

林局长批示

 

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

 

3月中旬前完成

已制定《药品GSP认证检查整改核查管理规程》、《药品GMP认证检查整改核查管理规程》、《医疗器械现场检查整改复查管理规程》,规范现场检查整改复查工作程序及检查员选派程序。

 

 

11

 

完成行政检查和抽检监测子系统的需求调研论证及整体项目可研初设工作                                                                                                                                                                                                                                                                                                                                                                                                                                                                                                                                                                             

 

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议定

 

信息中心

 

4月底前

由于省局拟启动新的信息化项目(以药械为主)立项工作,拟建设:器包所信息化系统、认证审评中心业务系统、科技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人教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系统、食品药品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系统、药品追溯管理系统等。目前已完成业务需求调研,将于7月上旬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待上报省局网络安全及信息化领导小组审阅后上报省数字办。

 

12

 

力争通过省发改委立项审批                                                                                                                                                                                                                                                                                                                                                                                                                                                                                                                                                                                          

 

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议定

 

信息中心

 

6月底前

由于省局拟启动新的信息化项目(以药械为主)立项工作,拟建设:器包所信息化系统、认证审评中心业务系统、科技处网络交易监管平台、人教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系统、食品药品大数据挖掘分析应用系统、药品追溯管理系统等。目前已完成业务需求调研,将于7月上旬完成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待上报省局网络安全及信息化领导小组审阅后上报省数字办。

 

13

 

完成对行政审批系统的改造建设,供省局行政审批过渡使用                                          

 

行政审批系统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议定

 

信息中心

 

6月底前

 

5月24日已完成,6月8日局长办公会上已报告。

 

 

 

附表4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主要工作任务

完成时

责任处室

第二季度完成情况

办理情况

1

继续清理食品药品监管相关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全年

办公室牵头,法规处配合

已完成第一阶段清理工作,对2000年4月-2014年12月的省局文件(约30439份)进行了清理。清理结果已经局长办公会研究通过,并印发公布。

正在办理

2

编制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专项规划,明确“十三五”期间我省食品药品安全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工作、保障措施

4月底前

办公室牵头

省政府办公厅已于4月28日印发了《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闽政办〔2016〕66 号)

已完成

3

指导督促药品化妆品行业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三年行动”工作

全年

办公室牵头

此项工作各设区市局正在开展,目前全省已完成83.1%。

正在开展

4

全面推动基层监管网格化工作,充分发挥综治网格员“站岗放哨”的作用

全年

办公室牵头

于6月20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2016〕106号),并拟于6月底召开网格化工作视频推进会,进一步推动网格化监管工作。

正在开展

5

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千分制”考评的力度,研究督查考核结果与监督问责挂钩的具体举措,提高考评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全年

办公室

“千分制”考评于7月份开始开展。

正在办理

6

通过强化综合考评、定期督查通报、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等,层层传导责任

全年

办公室牵头

根据省效能办的意见,对我局绩效管理方案进行修改,并及时报送省政府办公厅审定。

正在办理

7

推进地方政府落实总体责任,强化对辖区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绩效考评、经费保障

全年

办公室牵头

正在研究制定对地方政府落实“四有两责”的考评办法,通过药品安全满意度和省综治考评的抓手,推进地方政府落实总体责任。

正在办理

8

修订局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机制,切实用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

全年

办公室

已制定局党组议事规则并及时印发。

已完成

9

继续推进《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积极推动食品小摊贩、小餐饮等地方性立法,完善食品药品地方性法规制度体系,不断推进有福建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

全年

法规处牵头

配合省人大进行立法调研三次

    

 正在办理

 

10

制定“双随机”(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实施方案

3月底前

法规处

经2次征求相关处室意见,形成送审稿呈阅局领导

 已完成

11

编制《福建省食品药品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和《食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为严格执法奠定扎实的基础

全年

法规处

分析2014年和2015年行政执法案例

 正在办理

 

12

公开行政权力清单、行政审批项目、行政责任清单,做到监管依据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保障行政相对人和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全年

法规处

已完成

已完成

13

严格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认真回复省人大代表建议、省政协委员提案

10月前

法规处牵头

办结四件行政复议申请,一件延长;已完成人大建议答复工作,完成提案答复16件,尚有10件正在办理

 

 正在办理

14

探索建立食品领域“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管理制度

12月底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分办

配合法规处推动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出台,待条例出台后启动小作坊核准制度修订。

正在办理

15

探索加强网络交易食品药品等新兴业态的有效监管措施

2016.12

食品流通处和药品流通处分办

已将该工作列入2016年处室工作要点,待国家局《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出台后加强监管。

正在办理

16

“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清理整顿

12月底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分办,稽查处配合

印发《福建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摊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各地开展三小专项整治。

正在办理

17

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

2016.12

食品流通处牵头,稽查处配合

 

 

已制定《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整治方案》,各地正在按照方案要求进行整治工作。

正在办理

18

按照国家总局统一部署,推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按标准化表格和检查操作手册操作,将基层监管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企业的现场检查责任落到实处

12月底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分办

举办全省培训班,对总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及配套检查要点进行宣贯培训,起草《关于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已走发文流程。

正在办理

19

与质监、检验检疫部门建立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处置工作衔接机制

2016.12

食品流通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配合

 

 

 

已开始前期调研工作

正在办理

20

制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约谈办法,明确约谈条件、对象、程序、要求,规范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工作,落实自查制度

12月底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

根据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将药品企业纳入办法管理范围,已完成办法起草和征求意见工作,近期将再上会研究。

正在办理

21

制定《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平台,加强食品管理人员适岗能力抽查考核,有效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12月底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化处

 

 

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与抽查考核管理暂行办法》(闽食药监食生〔2016〕68号)》,会同信息中心开发建设信息化考试平台,目前处于调试阶段。

正在办理

22

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设施的四个标准化平台建设

12月底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分办

举办全省培训班,对总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及配套检查要点进行宣贯培训,起草《关于做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已走发文流程。

正在办理

23

抓紧制定并实施创建食品安全示范省工作方案

2016.12

食品流通处牵头

已对省食安办草拟的实施方案提出多次修改意见,目前尚未正式定稿。

正在办理

24

继续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食品领域,重点开展全省互联网食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

年底前

食品流通处牵头,餐饮处、稽查处配合

待国家局《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下发后再制订整治方案,开展行动。

尚未办理

25

细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

2016.12

食品流通处

已就《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市场准入与产地准出工作分别与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相关处室进行沟通

正在办理

26

配合有关部门就食品药品行业加强冷链物流进行规划,保障食品药品全环节安全

2016.12

食品流通处、药品流通处分办

已将该项工作列入《福建省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方案》,明确牵头单位为商务厅,我局就该项工作也组织与永辉集团座谈调研

正在办理

27

扎实推进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2016年,全省拟建成10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新增1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100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6个保健食品质量受权人生产示范企业、100家“明厨亮灶”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2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每个县(市、区)完成至少2条餐饮食品示范街、30个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单位

全年

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餐饮处、保化处分办

拟定《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工作方案》已提由省食安办审定后印发。6月6日,省食安办与我局联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5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的通知》。各试点创建示范县(市、区)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了自评,并将结果报市食安办、食药监局审核。

正在办理

28

配合旅游部门建立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开展节假日、旅游旺季旅游市场联合执法监督检查

     

全年

餐饮处

草拟《关于加强旅游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和省旅游局交换意见中,探索旅游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措施。

 

正在办理

29

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网络订餐、小餐饮的监管制度

全年

餐饮处、食品流通处分办

初稿草拟中

 

正在办理

30

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制度的意见》,力促我省《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实施意见》早日出台,全面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和上市许可持有人试点等改革任务顺利实施

2016.6

注册处

根据国发[2015]44号的精神,已于2016年2月16日出台《福建省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实施意见》

已完成

31

着力加强药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食品药品产业转型升级增效

全年

器械处

出台我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相关文件,促进我省医疗器械出口。

正在办理

32

以国家支持福建自贸区发展和对台交流的有力契机,重点推动“厦门、福州医疗器械产业聚集区”2个重点区域,福建平潭对台中药材(中药饮片)仓储交易中心、莆田“普天药械网”2个重点项目,聚乙二醇长效干扰素α2b等创新药物的研发上市,推动我省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快速发展

全年

注册处、药品生产处、药品流通处、器械处分办,促发展办配合

 

 

该品种已顺利完成国家总局的临床数据核查工作,未发现真实性问题,6月下旬已移交国家药审中心审评。

正在办理

33

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双十百佳”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推动10家批发企业、10家连锁企业和100家零售药店的示范创建

2016年12月前

药品流通处

正在起草创建活动方案。

正在办理

34

落实省政府推进内贸流通现代化建设部署,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零售药店在24小时连锁便利店和宾馆、旅游景点、机场等公共场所,设立便民药柜、电子自动售药机,方便人民群众购药

2016年12月前

药品流通处

已起草《关于鼓励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的指导意见》并下通知向各设区市局及挂网向社会征求意见。

正在办理

35

督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实施药械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重视药械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

2016年7月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已在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议布置该工作。

正在办理

36

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完成化妆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

全年

保化处

2月召开化妆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专题座谈会,征求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部门企业意见。

3月 正在组织人员赴总局参加换证工作培训。

4月制订并下发化妆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方案。

4月试点企业模拟检查;

5月组织部分设区市代表、专家对换证条款的释义进行讨论,统一认识。

6月组织了化妆品检查员培训班。

根据换证方案推进计划,组织第一批化妆品生产许可换证现场检查。

正在办理

37

建立和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

2016年4月

法规处

已完成

已完成

38

加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主观故意违法、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严惩

全年

稽查处、食品版块、药品版块分办

对药品安全生产监管处飞行检查移交我处的南少林药业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原料药案件进行督办

正在办理

39

在药械领域,重点开展互联网售药清网行动和大容量注射剂、中药注射剂、中药饮片、高风险医疗器械等品种的飞行检查和专项整治,大力推行智能监管(手机APP),查找并挖掘一批重大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全年

稽查处、药品版块、信息中心分办

对福建天泉药业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案件进行督办

正在办理

40

统筹全省系统抽检监测计划,省级以打击食品药品部分行业领域“潜规则”为主要目标,以高风险食品和合格率长期偏低食品为重点问题,以中药材、中药饮片和茶叶等龙头产品掺杂使假为重点导向;市县级重点提出对日常消费大宗食品的农兽药残留、添加剂等监督抽检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着力防控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安全风险

2016年3月

稽查处牵头,食品版块、药品版块配合

在食品抽检监测方面:结合国家总局工作部署,分别印发《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的通知》(闽食药监稽[2016]8号)和《关于印发2016年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闽食药监稽[2016]32号),并从以下五个方面明确工作要求:一是2016年国家转地方食品监督抽检和省级匹配食品抽检监测任务,按照全年任务均衡推进的原则实施,抽检监测产品覆盖本省在产食品获证生产企业的基础上,抽取部分外省产品;二是实现高风险食品按每季度抽检一次,较高风险食品按半年抽检一次,增加季节性和节令性食品抽检频次;三是抽样优先安排在经营环节,经营环节不能满足抽样数量时,在生产环节补充抽样;四是抽样地点覆盖省内全部县(市、区),被抽样单位涵盖经营环节的不同业态。五是加强对国家总局新增我省22560批次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落实的督促,以农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添加剂滥用等为重点指标,要求市、县两级局要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积极主动向当地领导汇报,争取当地财政支持相应的抽检经费。

在药械抽验方面:印发《2016年全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全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工作主。

举办了食品药品抽样工作业务培训班。

5月3日至4日福州举办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监督抽验培训班,对2016年“三品一械”的抽验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6月13日至16日,在福州举办全省食品抽检监测工作业务培训班。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并对如何完成2016年食品抽检监测工作提出了要求。

完成了中药材“防风行动”安排我处负责的宁德、莆田地区的药品抽样工作

 

正在办理

41

深入开展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确保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

12月底

稽查处、食品生产处分办

食品抽检工作仅作为发现问题的手段,用抽检手段并不能保证合格率高低。

正在办理

42

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定期分析通报机制,定期开展抽检结果分析,形成专题分析报告并通报各设区市政府,督促地方切实履行属地责任

全年

稽查处牵头

根据省局关于做好食品抽检监测统计分析的要求,自5月中旬抽样检验工作开展以来,于5月底做了第一期月度统计分析,完成抽检38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2.6%,已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通报给相关设区市局。

正在办理

43

与省卫计委建立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协调机制

2016年6月

稽查处

该项工作由省卫计委牵头,我局配合。上半年,省卫计委发函商请我局协助做好冷冻饮品风险监测相关工作,我处按照要求提供相应企业名单并做好联系工作。

正在办理

44

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和隐患分析评价机制,完善行业组织协作联防机制,组建风险预警专家队伍,加强预警分析研判

全年

稽查处牵头,食品版块配合

5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议定,将该项工作自科技处转给我处承担。自此,我处要求承检机构根据食品药品抽检相关结果,适时开展分析,发现可能存在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问题,24小时内上报我处。截止6月底,已发现3批次较严重问题,及时做好核查处置工作,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风险防控措施。

正在办理

45

进一步加大对违法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采取联合执法和交叉办案等手段,打破地方保护主义,对大案要案由省局直接查办或督办,对市、县两级局难以查办的特殊案件开展联合办案、重点突破;加强对市级局与当地各部门之间衔接工作的指导,推动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形成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检、法等政法机关之间顺畅沟通、无缝衔接的机制

全年

稽查处牵头

开展对涉嫌山东疫苗案的核查处置工作,按照国家总局的要求,及时报送了相关材料。我处对莆田圣泰药业有限公司涉嫌向山东疫苗案件嫌疑人销售疫苗的行为进行立案,依法吊销了莆田圣泰药业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对福州、厦门、泉州、龙岩等地市的5个案件进行了督办。

正在办理

46

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监督抽检信息,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并按省政府的要求做好政策文件解读,释疑解惑

全年

稽查处、应急处、办公室

    我处对已出具检验结果的样品信息进行核实,符合对外公布要求的,依法及时公布;对需要进一步核实或相关企业依法提出异议的,待相关工作处理完毕后依法及时公布。截止6月底,共公布了3期食品抽检信息。3期药品质量公告。(稽查处)

   第二季度微信微博累计发送了407条消息,并与关注对象形成互动,累计回复提问63条,微信关注人数已达到34098人。其中微信“温馨提示”栏目第二季度累计发送了12条;微信“食药快报”栏目累计发送了26条,“曝光台”栏目累计发送了13条;对外媒体发布新闻通稿50篇,新华网、凤凰网、人民网、中国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农业新闻网、福建消费网、《福建日报》、《福州日报》、《福州晚报》、《东南快报》、《海峡都市报》等多家媒体报道转载新闻共1039篇。

根据总局的通知要求,我局在4月12日发布了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健全完善了信息发布工作体制、发布制度。(应急处)

    按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第二季度共主动公开各类文件35件,回复依申请公开文件43件,政策解读2件。(办公室)

正在办理

47

将信息公开的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体系的范畴,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涉事经营者“黑名单”制度,继续推进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把食品药品安全与企业的“身家性命”牢牢捆绑在一起,形成不敢、不能、不想以身试法的长效机制

全年

稽查处牵头,食品版块、药品版块配合

国家总局已经不提“黑名单”制度了(相关法制机构认为没有上位法依据)。我处对2015年参与食品安全安全信用试点企业的评级结果进行了公示,并下达了2016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任务。

正在办理

48

督促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

全年

稽查处牵头,投诉举报中心配合

 

 

正在草拟制度,预计7月份可完成初稿

正在办理

49

加强“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打假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充分发挥他们收集意见建议、参与监督检查、督促依法行政的作用

全年

稽查处

 

正在收集意见建议,原定7月份打假志愿者培训工作经分管领导批准调至10月份举办。

正在办理

50

加强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抽检监测开展情况、不合格产品按时处置情况、交办的案件查处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市县监管部门落实“两责”,确保重要工作落实到位

2016年6月

稽查处、食品版块、药品版块

将抽检监测、核查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年度稽查工作考核,通过对抽检机构进行了飞行检查、对核查处置情况进行了通报,对重大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等措施督促工作落实。

正在办理

51

与农业、海渔、粮食、公安等部门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

2016年6月

稽查处牵头、食品版块、省食品药品质检院配合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由我局牵头全省食品安全抽检工作,统筹做好各部门抽检数据统计汇总等相关工作,适时召开食品检验检测联席会议。今年3月,已按照省食安办要求,对各部门2016年食品抽检工作计划进行汇总并报送省食安办。

正在办理

52

健全执法办案协作联动工作机制

2016年6月

稽查处

正在草拟相关工作机制

正在办理

53

组织修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12月底

应急处

  正在收集材料

正在办理

54

依托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项目,提升全省监管系统工作效能,构建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信息化渠道,实现2016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4类食品从生产到经营的全过程可追溯试点

12月底前

科技处牵头,食品生产处、食品流通处、信息中心配合

正在进行招投标有关工作,会同信息中心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说明书和评分标准。

正在办理

55

推动县级快检实验室平台建设

全年

科技处牵头,财审处、省食品药品质检院配合

根据调研情况,目前正草拟工作方案。

正在办理

56

年内实现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日常监管、抽验监测、执法办案、信用评价等基础业务在信息系统上运行,开展试点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追溯管理。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效能

12月底前

科技处牵头,稽查处、行政服务中心、食品版块、药品版块配合

对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相关四个基础模块测试发现的功能问题进行整改,现已基本完成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系统、执法办案系统、食品生产许可审批系统、行政检查及抽检监测系统的整改工作,正组织开展进一步的功能测试。

正在办理

57

通过开展以“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建设年活动,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调研、重点岗位轮训、交叉执法、上挂锻炼等多种形式,加强基层一线队伍的监管能力和技能建设

全年

人教处

已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重大岗位人员的轮训;已上报总局4人次挂职锻炼

正在办理

58

每月举办“处长论坛”活动,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创建标杆处室,通过处长述职述廉,民主推荐产生标杆处室

全年

人教处

已完成4期处长论坛,正在收集各处室三比三看开展情况

 

 

正在办理

59

规范省局直属事业单位专业人才的引进、调配工作,调整充实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认证审评等技术队伍,切实提升检验检测、认证审评、监测评价和风险评估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水平

全年

人教处牵头,省食品药品质检院、省器械药包材所、省认证审评中心、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配合

已制定《省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若干规定》,省食药质检院等3家事业单位已完成春季招聘笔试工作,即将开展面试工作。省食药质检院等4家直属单位筹备开展夏季招聘工作。

正在办理

60

加快完成设区市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改造,推进县级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

全年

财审处牵头,科技处配合

福州、莆田、泉州、南平、宁德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正加快推进实验室改造项目;三明市局可研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国家发改委申报实验室改造项目;第一批县级资源整合试点单位尤溪县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已完成施工设计、工程预算、县财政评审、工程招标等工作。目前具体完成了水电布局、功能区域墙体分隔、地面装饰等工程;第二批县级资源整合试点单位长汀县、建瓯市、大田县、永安市已获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

正在办理

61

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45万元,为435个基层所配备快检设备项目

全年

财审处牵头,科技处配合

补助资金3045万元已下达。各市县自行组织采购快检设备。

正在办理

62

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组织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全年

机关党委牵头

5月11日,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座谈会;5月17日,组织集中观看《镜鉴—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警示录》教育片;5月30日以前完成“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专题党课;局领导参加所在支部集中学习。

已完成

63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深入开展三级联创,下大气力建设“五型机关”党组织

全年

机关党委

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加强系统基层党建工作,6月15—16日在龙岩市召开文明行业“三级联创”现场推进会,下大气力建设“五型机关”党组织

已完成

64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在省局机关实行廉政约法三章,在媒体上向全行业、全省系统发出廉政倡议书,向社会公开承诺

全年

机关党委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两个责任”落实,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遇有节假日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出廉政短信提醒,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在省局机关实行关于机关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法三章,在媒体上向全行业、全省系统发出关于在全省系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议书的通知,向社会公开承诺。

已完成

65

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上半年

投诉举报中心牵头,法规处、稽查处配合

结合本省实际,提出《福建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6月30日已提交。

已完成

66

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12331电话、网络、信件、接访受理流程,加强协调督办和统计分析职能

上半年

投诉举报中心

拟定12331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流程,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12331电话、网络、信件、接访受理流程。

已完成

67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投诉举报网络业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

全年

投诉举报中心牵头,科技处、信息中心配合

1、 已向省局科技处、信息中心发函提出“12331”业务系统的改进建议和进一步建设需求。

2、 目前正在等待省局科技处完善平潭综合实验区局和部分县级局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正在办理

68

加强省食品药品质检院、省器械包材所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逐步建成覆盖我省主要产品和地方特色产品的检验检测中心,成为我省食品药品监督、风险监测、许可(注册)、强制性检验等检验检测的主要力量

全年

省食品药品质检院、省器械包材所

1.3月9-10日顺利通过CNAS实验室现场评审和扩项现场评审;

2.3月11-13日召开食品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方案论证会;

3.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的扩项实验,已报名参加能力验证8项,已完成保健食品、化妆品能力验证各1个。

正在办理

69

加强行政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通过一站式服务、一企一策等帮促措施,以监管制度创新助推食品药品质量和企业社会经济效益的双提升,指导福建自贸区实施省级食品药品行政审批权限

全年

行政服务中心

实行行政审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和人员轮岗工作制度,运行行政审批项目内部新流程。

 

 

 

正在办理

70

加大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百分制”考评

全年

机关党委(效能办)

1.对2016年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任务16项、省政府行动计划4项、2016年省政府工作要点22项、2016年我局工作要点70项、已召开的省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纪要需要督办的27项、省局各处室培训班落实情况16项、绩效考评59项等七大类重大事项建立了工作台账并进行督查督办。

2.今年以来共开展15次效能检查并进行通报。

3.出台了“比服务”实施方案,每月上报“比服务”情况,每季度上报“行动计划”工作落实情况。

4.出台了“马上就办”实施意见。

5.召开了“全系统效能工作现场推进会”。

6.开展半年重大事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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