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6-12-06 11:22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十三五”规划的编制和衔接工作,始终立足“保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为主要载体,以“四个最严”为根本要求,以“四有两责”为行动指南,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牢牢把握“十三五”开局之年的工作主动权。

一、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为载体,全力构筑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监管事业有新作为

在圆满完成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编制,并进行任务分解的前提下,省局全力推进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的“六大工程项目”,重点帮促具有提升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区域带动力的食品药品重大产业工程与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促进食品药品产业从粗放经营向产业集群转变,突破优化创新引领食品药品品种高端发展。在药品监管方面,向供给侧改革发力,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程和药品创新工程;在食品监管方面,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作为战略性大动作,积极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上谋求新作为。上半年,重点围绕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的方案要求,局党组先后五次进行专题研究,提出2016-2020年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五年行动计划,并上报省政府。

一是着力推进示范创建。按照2016年的示范创建目标,目前已对第二批1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初步筛选174家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单位。全省“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已达11515家,已创建示范街130条、示范店1752个,完成三年“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创建总目标的70.36%。协同商务厅等4部门联合评选“十大闽菜、十大名店、十大名小吃和十大名厨”活动,推动餐饮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二是建设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及社会共治系统。加快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社会共治系统及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全省系统工作效能、构建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统一渠道,实现2016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6类预包装食品从生产到经营的全过程追溯试点。目前,全省各地已选定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186家.

三是构建协作联动工作模式。与农业、海渔、粮食、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旅游等部门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细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健全执法办案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全省各级,尤其是基层上述部门在人员、设备、信息、执法方面的联动对接。

    二、以“四个重点”为抓手,全面落实“四个最严”,监管履职有新成效

(一)围绕完善法律法规,落实最严谨的标准。一是做好“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和实施。特别是与我省“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的衔接,落实好三年行动方案,并着手做好第二个三年行动方案(2017-2019)的制定准备工作。二是抓好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并积极推动地方立法。做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宣传和贯彻,继续推进《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逐步建立起具有福建特色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三是积极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工作。在全省系统开展《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自查,省局局长亲自带队到全省9个设区市的42个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和调研,并将检查和调研情况在全省食安委主任会议上作了通报。四是着力健全监管制度机制。探索建立食品领域“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管理制度以及对网络交易食品药品等新兴业态的有效监管制度,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和《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起草工作,以此规范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起草《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暂行规定》、《行政审批工作责任追究规定》等制度,为严格执法奠定扎实基础。五是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制定《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12类抽查项目、依据、对象、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牵头制定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库规则,确定系统抽查比例和频次,原则上省、市两级抽查比例不低于5%,县级局经营类市场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2%,每年抽查不低于2次。   

(二)围绕用好“三个手段”,落实最严格的监管。一是用好现场检查的手段。加大日常检查的力度和频率,重点查处持证企业主观故意违法、非法添加、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行为。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食品领域,已部署启动针对食品生产的五大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开展全省互联网食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三小”(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学校及其周边餐饮食品执法检查、保健食品非法宣传专项检查等集中整治,圆满完成第八届海峡论坛“6.18”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在药品领域,针对监管难点、重点及薄弱点,特别是山东疫苗事件后暴露出的药品领域监管突出问题,在全省范围部署开展药品流通领域综合整治行动。通过对大输液、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的飞行检查,以及针对中药饮片和招标药品质量安全的“防风行动3”等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6月起,由局长亲自带队的飞行检查组奔赴全省,采取“双随机”和“四不两直”方式,对“四品一械”被抽验发现问题产品企业或被投诉举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2016年6月初至7月中旬,省局局长林凤祥亲自带队,对全省个别设区市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生产、批发企业飞行检查。此次飞行检查共检查福州、厦门、漳州、泉州、莆田等5个设区市的23个县(市、区)、80家涉及肉制品、酒类、糕点等18类的食品生产企业。其中,福州检查8个县(市、区)、20家企业,厦门检查5个区、17家企业,漳州检查4个县(市、区)、23家企业,泉州检查4个县(市、区)、17家企业,莆田检查2个县(市、区)、3家企业。共发现企业存在问题507条,向属地监管部门移交涉嫌违法案件线索(企业)23家,抽检7家企业生产的10批次产品。对厦门3家药品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共发现主要缺陷3个,一般缺陷31个,需要说明的问题5个。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65家,其中,福州地区24家、厦门地区14家、泉州地区16家、漳州地区6家、龙岩地区5家。检查发现企业存在缺陷项目312项,其中严重缺陷30项,主要缺陷229项,一般缺陷53项。收回药品批发企业GSP证书21家,对收证企业涉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移交当地监管部门立案查处;责令企业限期整改44家。此次飞行检查取得极大的震慑作用。二是用好监督抽检的手段。以打击食品药品部分行业领域的“潜规则”为主要目标,重点解决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以及茶叶等龙头产品掺杂掺假问题,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定期分析通报机制,定期开展抽检结果分析,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靶向作用。截止6月底,已完成食品抽样4513批次,已检验1051批次,合格1030批次,不合格21批次,样品合格率98%。完成药品省抽、市抽任务2912批次,合格率98.3%;完成医疗器械国抽任务94批次,占全年98%;完成化妆品国抽任务320批次,占全年71.1%。三是用好风险监测的手段。协调完善与卫生计生部门的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的协调机制,建立行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机制,加强舆情监测和预警分析研判,及时做好各类风险警示或消费提示常态发布及其解读工作,确保有效防范安全风险。

(三)围绕查办案件和信息公开,落实最严厉的处罚。一是抓好大案要案查办和行刑衔接工作。加大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的跟踪督办力度,对大案要案由省局直接查办或督办,对市、县两级局难以查办的特殊案件开展联合办案、重点突破;加强对市级局与当地各部门之间行刑衔接工作的指导,促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质检等部门真正做到无缝衔接。上半年,已对涉嫌山东疫苗案的核查处置工作,及时向国家总局报送相关材料。目前,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立案2017件、结案1748件、罚没金额3225万元、移送司法部门案件102起。二是强化监管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和“权力清单”制度,及时公开案件查办和监督抽检结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切实起到保护消费者、震慑违法者、约束执法者的作用。上半年,发布主动公开信息125件,受理并反馈依申请公开信息92件。同时,还将信息公开的结果纳入企业信用体系的范畴,探索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事件涉事经营者强制公开道歉制度、“黑名单”制度,初步形成不敢、不能、不想以身试法的长效机制。三是推进社会共治。成立“两代表一委员”队伍,密切与综治办等部门的合作,加强打假志愿者的组建和培训工作,修订《投诉举报管理暂行规定》,鼓励社会、媒体加入监督行列,并做好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关注关切问题的沟通交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上半年,共答复社会公众网上各类食品安全咨询27件,主动开展民意征集2项,主办及协办相关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份

    (四)围绕履行责任,落实最严肃的问责。一是严格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以“坚持问题导向、实行风险监管和量化分级管理、强化检查督查、开展专项治理、推进信息公开、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和质量受权人”为抓手,推进管理人员、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场所、生产经营设施的四个标准化建设。重点督促食品药品企业落实《企业签认制度》和《约谈制度》。制订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约谈办法,明确约谈条件、对象、程序、要求,规范问题食品生产企业约谈工作,落实自查制度。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重视药品不良反应情况的收集和报告。制定《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办法》,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平台,加强食品管理人员适岗能力抽查考核,有效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开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双十百佳”示范创建活动,着力推动10家批发企业、10家连锁企业和100家零售药店的示范创建。二是督促监管部门落实“两责”。加强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抽检监测开展情况、不合格产品按时处置情况、交办的案件查处情况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市县监管部门落实“两责”,确保重要工作落实到位;加大对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标杆处室”考评和对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千分制”考评的力度,研究督查考核结果与项目经费、监督问责挂钩的具体举措,提高考评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三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四有”。按照张高丽副总理、汪洋副总理关于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县(市),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是确保食品安全的要求,探索制定《落实市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的实施方案》,重点推动地方政府做到“四有”,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向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倾斜监管力量、强化监管能力,保障好基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突出贯彻落实中央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责任的担当精神,通过强化综合考评、定期督查通报、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等,层层传导责任。

三、以加快“三大支撑”建设为驱动,牢固夯实“三大基础”,监管能力有新突破

(一)加快专业技术队伍支撑建设,夯实软件基础。一是内强队伍。通过对“四品一械”检查员进行梳理,重新登记,完善“检查员库”,建立专业化的审评认证检查员队伍;开展第一批检验监测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加大食品检验能力建设中的人才引进,做好技术人员储备。二是借助外力。面向全省遴选,建立有30名师资的全省系统医疗器械培训师资库。调整充实现有的省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补充吸纳医学、毒理、食品工业安全控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专家,将原有的47人扩充至60人,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并选取12名医学、毒理学等方面的专家成立食品召回专家组,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专业队伍支撑。三是加强合作。与厦门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学院签订《技术合作协议》,通过交流合作,拓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审评和现场查验技术水平支持力量。

 (二)加快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支撑建设,夯实监管共治基础。推行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两个创建”目标实现的重要引擎。在省局的直接指导帮促下,2015年以来,莆田市局涵江分局依托已成型的涵江区社会治理网格化监督平台开展试点,经过试运行,涵江区食品药品网格化管理模式试点取得初步成效,摸索出一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网格化的新途径。涵江经验,不仅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王晨副委员长和国家总局毕井泉局长的高度赞赏,也得到梁建勇副省长的充分肯定,今年6月,梁副省长作出在全省推广涵江经验的批示。为加快推进全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省局在充分调研涵江经验,领会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的意见和通知,于6月召开协调推进会,通过汇集完善发布基层食品药品网格员工作内容的统一模板,将对全省开展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网格化工作产生具有实际操作层面意义的指导作用。

三)加快技术平台支撑建设,夯实硬件基础。一是推动省食品药品质检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包材检验所取得相关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国家级资质,不断提高“四品一械”检验检测和仲裁能力,使其成为我省食品药品监督、风险监测、许可(注册)、强制性检验及委托检验等检验检测的主要力量;二是推进省食品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该项目作为创建全国食品放心省的重要技术支撑,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该项目顺利推进。目前已选取18.46亩净地,完成地质勘察招标、总评设计和建筑设计方案,正进行地质勘探、国防光钎电缆迁改和项目场地平整及扩初设计和概算编制。加快推进含智能监管、食品追溯、社会共治三大模块的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建设。省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应用、统一数据、统一门户”的一体化建设思路,致力于打造贯通省、市、县、乡镇四级的统一食品药品监管平台,涵盖食品安全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系统、社会共治渠道建设三大模块,有助于实现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政审批、行政检查、抽验监测、执法办案、信用评价等各项核心业务的全流程信息化办理以及开展试点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和流通领域追溯管理,将大大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效能。该项目于今年4月底完成公开招标,截至6月底完成在线申报系统、行政许可系统的食品经营许可部分、食品行业信用评价系统开发,并初步测试上线运行。

四、以抓好党建主体责任为先导,始终落实四大抓手,队伍面貌有新提升

省局党组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聚焦党建,通过切实加强党组织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廉洁自律的党员干部队伍,为推动中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局党组带头,落实全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上半年共开展5次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展每月一期的“处长论坛”活动,目前已开展5期以“讲法律,讲纪律”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题的“处长论坛”,通过省局主要领导上党课做点评,处室负责同志上台交流,普通党员踊跃发表体会的形式,重点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种意识”以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并将其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同时,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从严从实抓好“两学一做”政治学习教育,定期向机关党委报告支部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二是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打牢监管履职“基本功”。以“夯实基层、打牢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开展“三基”建设年活动,采取集中培训、重点岗位轮训、交叉执法、上挂锻炼、竞争上岗等多种形式,择优培优,加强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监管能力和技能建设。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免疫力”。今年以来,陆续出台《省局党组议事规则》、《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暂行规定》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制定以“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廉政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约法三章”,向全行业、全省系统发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议书》,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确保行政行为在阳光下运行;要求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立足岗位职责,做好廉政风险查摆防控。并通过监狱警示教育、专题讲座、节日节点开展随机检查、廉政短信提醒等形式,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四是强化效能督察,促进机关作风“大转变”。将绩效考评和日常纪律检查作为效能工作的两大核心内容,以“三级联创,两满意”、“三比三看”树标杆处室活动为载体,实现效能督察常态化,大力提升机关工作作风。上半年,对省政府“立项挂牌办理”任务16项、省政府行动计划4项、2016年省政府工作要点22项、2016年我局工作要点70项、已召开的省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纪要需要督办的27项、省局各处室培训班落实情况16项、绩效考评59项等七大类214项重大工作任务进行每月定时督查,要求责任细化到处室和个人,明确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实。同时,定期开展日常纪律督查,上半年共开展15次纪律检查,纠正12个效能问题,有效遏制迟到早退、不作为等现象,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向好发展。力争在2015年省局绩效考评等次首次进入优秀行列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五、存在问题

2016年上半年,在全省系统共同努力下,我省未发生较大以上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依然脆弱,问题易发多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还不高,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任务依然繁重艰巨,特别是从上半年省局林局长带队到全省9个设区市的42个县(市、区)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和调研情况来看,一些问题的确令人忧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我国正处于食品药品安全矛盾的高发期,如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药品生产掺假造假、运输不规范、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产品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还存在众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企业多、小、散、乱等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很大。二是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发展,食品药品经营网络电商如雨后春笋般萌出并不断发展壮大。新的饮食经营模式、消费模式,如网络订餐等新兴业态也不断兴起,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暴露出第三方网络平台把关不力、无证照商家入网经营、产品质量安全难保证、配送过程随意等监管空白。其隐蔽性和虚拟性,给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带来新问题、新挑战。目前我省对食品药品经营网络电商监管尚处于原始摸索阶段,对此类经营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安全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在自媒体时代,由于网络、舆论媒体等传播途径的四通八达,食品安全的个别问题、局部问题,往往会通过迅速发酵蔓延影响到全局。若处置不当,会影响到民生、产业发展、甚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两责”落实不到位。一是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口头上重视,对于食品安全应承担的属地责任缺乏清醒认识,缺乏具体目标、方案和行动;还有的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忙于其它事务,对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关心不够、钻研不深、麻木不仁。有相当一部分县市没有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对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存在的困难、问题和风险缺乏深入了解,对如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也没有明确部署。二是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仍有部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存在了解不深、认识模糊的情况,经营者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仍较薄弱,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相关教育引导和管理约束工作较为滞后,极易造成安全漏洞。相当部分企业没有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制度,没有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没有定期开展安全状况自查等问题。食品从业人员卫生习惯差、设施设备不到位、卫生条件不合格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个别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存在掺假使假、非法添加等违法犯罪行为,且手段不断翻新;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场所狭小,卫生条件差,人员流动性大,潜在风险突出;有的从业人员素质不高,对食品安全把关不严,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食品生产经营者大多是被动地接受管理,而不是主动配合监管人员工作,个别当事人还存在抵触情绪,不配合监督检查。

(三)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三合一”的基层市场监管模式。虽然有利于精简机构,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却弱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存在不协调等情况。同时,监管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程序不统一、法律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

(四)食品安全源头存在较大风险隐患。食品安全的源头管理在种植养殖环节。我省多数地区农业整体组织化、产业化程度不高,生产经营形式分散,农产品质量监管的难度比较大。农业投入品使用多,农药、兽药、化肥的不合理使用,以及水土污染等因素,给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风险隐患不容忽视。从监测情况看,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时有发生,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违法用药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沿产业链条传导,进而影响到餐桌上的安全。与此同时,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入市检测、运输监督尚有漏洞,食用农产品溯源难度较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存在困难。

(五)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基层是食品安全监管的关键部位,点多、线长、面广、任务繁重。从检查的情况看,基层的监管能力仍比较薄弱,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的需要。一是硬件差。一些设立在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监管执法条件比较差,执法车辆、食品快检设备以及工作经费都比较缺乏。二是软件弱。基层监管部门存在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结构相对老化、运用法律法规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不强、技术支撑明显不足等问题,影响执法效果和权威性。三是个别地方存在基层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监管人员不积极履行职责、不主动作为的“懒政”现象。对如何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如何科学制定并实施日常监管计划,如何解决无证经营取缔难等棘手问题,基层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还缺乏积极作为和主动担当,心无章法、胸无尺度,等靠思想严重。

(六)检验检测能力不足。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装备经费等保障不够到位,特别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省级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还在兴建中,9个设区市中,有6个设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食品检验检测设备还没有购置、人员还没有到位。86个县(市)中,只有4个县(市)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5个县(市)正在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

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机构改革阵痛、体制机制弊病、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滞后的原因,也有干部队伍监管理念僵化、责任意识淡薄、监管水平不足的原因,必须以时不我待的急迫感和监管为民的使命感,着力加以解决。

六、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下半年,省局党组将继续围绕2016年目标任务要求,在上半年工作成果基础上,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为载体,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提升实效,扎实细致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一)进一步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上加大力度。今年上半年,假冒进口奶粉事件、山东非法经营疫苗事件等接连发生,产生极其恶劣影响,带给我们深刻教训和强烈警示。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督促落实党委政府、企业、监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四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担责、履责、督责。

    一是要继续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负好总责。促进《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尽好尽快出台,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针对调研和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协同省食安委通过效能督查、考评、通报、经费倾斜等手段,促进各部门和下级党委政府密切配合、履责到位,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有人、有岗、有责、有手段。重点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基层监管所的经费投入,做到经费保障与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履职尽责的实际需要相匹配。

    二是继续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继续推进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点,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签认制度,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控制。并注重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作用,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

三是继续督促各级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按照“两责”的要求,切实做到日常监管规范化、监督抽验靶向化,对重点问题、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加强风险防范。下半年将重点部署网络食品药品经营监管专项行动。

四要继续加强联动协作。加强与农业、海洋渔业、检验检疫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作,特别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在部门协作基础上,加强区域间的联动。

    (二)进一步在推进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上彰显作为。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创建目标任务,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资金投入保障到位、政策措施支持到位,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抓好四大体系建设,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

    一要加快推进示范创建。紧跟创省行动计划安排,下半年要完成第二批1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以及10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20个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示范单位、148个食品质量可追溯省级示范点,6个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受权人生产示范企业、100家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年底实现每个县(市、区)创建2条餐饮示范街和30个餐饮示范店

二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下半年,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平台开始试运行。在2015年25个试点单位、3422家企业的基础上,扩大信用评级范围。2016年试点单位和企业要分别增长30%,即:每个地市至少增加2个县(市、区)作为省级试点单位,同时其他县(市、区)也要逐步推广实施。年底前,完成50%以上食品生产企业、1000平方米以上食品流通企业、100%药品生产企业、50%以上药品流通企业、50%以上餐饮服务企业、10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50%以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50%以上化妆品生产企业、50%以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以及25%以上保健食品流通企业的信用评级工作。

三要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要继续加快推进省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大楼建设,加快推进县级检验检测的力量整合和设备配备,逐步推进县县有快速检测车、所所有快速检测仪目标实现。2016年底完成435个基层乡镇所食品安全快检箱配备工作。督促大型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设立检测室,今年要完成建立7个检测室的目标,逐步建成适应我省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需要的综合检验检测体系。

四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建设,争取在2017年3月底完成该项目的终验正式上线。推进食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全链条食品质量可追溯,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下半年重点启动食品药品网络经营监管平台建设。

(三) 进一步在积极创新有效管理机制上下足功夫

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是破解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难题的金钥匙。要针对主要问题不断探索,寻求解决之道:

一要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要依托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推进食品药品治理由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向多主体参与、多要素共同作用的协同治理转变。重点是要深入开展第二批10个省级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的创建工作,在涵江经验基础上深入探索并在全省逐步推广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共治方式,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的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作用。

完善日常监管方式并推动落实。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监管效率。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自觉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规定,自觉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稳妥地向公众公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向社会公开检验检测、执法办案等信息,促进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共同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 进一步在队伍建设上加强淬炼

下半年,省局将继续以“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为载体,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和服务意识,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党员干部转作风、强素质、提效能。

一是强化“两学一做”教育。继续落实下半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借助“三会一课”等基本形式,以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基本依托,持续开展“处长论坛”活动,进一步在26个基层党组织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强化全体党员的理想信念和“四种意识”,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纪律性和服从性,打造一支革命化的监管队伍。

二是强化廉洁从政教育。继续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进行《准则》、《条例》测试。同时,全面做好廉政风险防控,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开展谈话提醒工作,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廉洁执法的自觉性。此外,做好机关纪委届中调整。

三是强化效能监督考核。把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作为机关作风建设的中心课题和主攻方向,在加强绩效考评和日常纪律检查基础上,继续做好每日行政许可电子监察、每月省局党组、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反馈情况监督检查、半年重大事项工作落实情况检查通报等工作,进一步锻造“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作风,使机关作风建设更直接、有效地服务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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