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6-12-06 11:40

一、总体实施情况评价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我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决策部署,紧扣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重点内容,聚焦规划提出的发展理念、发展主线、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立足我局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制定并认真抓好《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下称《规划》)的实施工作,始终围绕“保安全”这一中心任务,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为主要载体,以“四个最严”为根本要求,以“四有两责”为行动指南,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防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专门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食药监办〔2016〕119号),对《规划》的九大主要任务、六项重点建设工程的实施规划进行了责任分解。

我局全力推进各项任务,重点帮促具有提升资源集聚力、市场竞争力、行业影响力、区域带动力的食品药品重大产业工程与民生工程项目建设,促进食品药品产业从粗放经营向产业集群转变,通过突破、优化、创新,引领食品药品品种向高端发展。在药品监管方面,通过供给侧改革发力,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程和药品创新工程;在食品监管方面,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作为行动指南,积极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上谋求新作为。《规划》的实施有序推进,年度主要任务完成情况良好。

二、具体任务进展情况

(一)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

《福建省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方案》(闽委办发〔2016〕29号)共部署了十大体系34项主要任务,有28项任务涉及我局(其中,由我局单独完成的工作任务有3项,作为第一责任单位的工作任务有14项,参与的工作任务有11项),我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的决策部署,先后5次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制定了《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行动计划》并进行责任分解,针对28项工作任务提出了108条具体措施,明确了未来五年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目前,在2016年需完成的48项工作措施中,我局已完成29项,剩余19项将严格按照序时进度在年内完成。同时,我们以示范创建作为创省工作的有力抓手,重点开展了六项示范创建,即创建第二批10个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10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148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2条餐饮服务示范街和30个餐饮示范店、100家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6家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受权人生产示范企业,形成了“县-街道-企业”多层面的示范带动效应,创省工作的具体要求在基层得到鲜活地展示。

1.完善全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1)从严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实施飞行检查。将飞行检查、“双随机”检查作为强化日常监管的重要抓手,制定了《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健全了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两库一清单”目录,科学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今年以来,组织了大范围、严格的飞行检查工作。在省局主要领导带领下,以“双随机”的方式,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全覆盖检查,共检查了1217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29家,食品流通单位106家,餐饮服务单位982家),立案109起,罚没款137.5万元,将26家企业的违法线索移送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查处,列出878条问题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通过飞行检查,既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又推动了基层监管部门监管能力的提升,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两个责任”的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家总局今年组织的对各省的多次明察暗访中,均未发现我省存在严重问题,得到国家总局的高度评价。二是开展专项整治。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部署开展了肉制品兽药残留、食用植物油塑化剂等五类重点食品的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学校及其周边餐饮食品专项检查等集中整治工作;针对重点时段,在9月份开展了对我省旅游景区沿线餐饮服务单位的节前餐饮食品安全执法检查,在中秋和国庆前后开展了对月饼生产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并下大力气做好G20峰会涉会食品的安全保障工作,浙江省局特地来函表示感谢。三是加强监督抽检。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靶向作用,以商场、超市等食品流通主渠道为重点抽样渠道,以食用农产品、酒类、乳制品等产品为重点食品,持续加大抽检力度。截止9月底,省局共抽检流通和餐饮环节食品10681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364批次,不合格率3.4%。在做好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的基础上,我局加大惩治力度,着力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办工作。2016年1-9月,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食品领域立案1933件,结案1549件,罚没款金额5395.31万元,同比增长145.1%(去年同期为2201.05万元)。

(2)部署和启动五大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开展食用植物油塑化剂专项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复原乳标签标识专项检查;三是开展肉制品兽药残留重点治理;四是开展保健食品、配制酒、玛咖制品等三类食品非法添加非法声称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五是开展为期6个月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

(3)持续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综合整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生产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2016〕72号),重新修订了《省级食品生产重点风险问题清单(2016年版)》,制定出台《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目前已经完成对10个设区市的飞行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21家,发现问题698条。

(4)加快推进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以《关于开展创建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工作的通知》为标准,在全省范围内持续推动100家“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截止10月,全省共创建“明厨亮灶”餐饮服务单位15324家,比2015年增加9183家。

2.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1)强化抽检监测,深入排查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印发《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计划》和《2016年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计划》,以商场、超市等食品流通主渠道为重点抽样渠道,以食用农产品、饼干、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酒类、速冻食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等产品为重点食品,截止9月底,省局共抽检流通和餐饮环节食品10681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364批次,并逐批下达了核查处置通知书,督促基层加强问题产品核查处置,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2)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将省局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竞标,通过招标,省局年度食品抽检量比原计划大幅增长,将达到原计划量的146%。

3.全程追溯体系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印发《关于推进重点食品生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生函〔2016〕165号),部署年内先行选取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四类食品生产企业,探索建立企业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追溯数据衔接、信息共享、双向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目前,全省各地已选定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试点企业174家。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目前已初步建成,拟于11月底完成并投入试运行。

(2)持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对2016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完善,下发《关于开展2016年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2016年创建148个省级示范点,2020年底前逐步建设1000家省级示范点,拟于11月底前完成省级示范点的考评验收工作。

 

4.冷链物流体系建设

按照省政府出台的《促进冷链物流加快发展六条措施》,从用地倾斜、资金补助、税费减免、优化公共服务等方面,支持加快低温物流园区、产地预冷集配中心、冷藏运输工具和低温物流、配送等相关设施建设。严格实施生鲜、冷鲜、冻鲜农产品全程监控与质量、鲜度追溯、市场准入制度,将食品冷链过程作为重要内容纳入食品安全追溯体系。鼓励食品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强化对冷冻冷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指导销售有温度控制要求的食品经营单位配备与经营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备;重点支持农产品产地预冷和集配中心、销地低温配送中心、冷藏仓储、低温运输、零售终端、冷藏配送以及冷链物流信息平台等基础设施项目,提升冷链物流技术与装备水平,从而尽可能降低农产品损腐率,保证食用农产品新鲜消费。

(二)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

1.完善党政同责体制机制

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四有”,探索制定《落实市县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的实施方案》,重点推动地方政府做到“四有”,促进地方党委政府向基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倾斜监管力量、强化监管能力,保障好基层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突出贯彻落实中央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政治责任的担当精神,通过强化综合考评、定期督查通报、健全工作落实机制等,层层传导责任。

2.突出“四有两责”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途径

(1)建设全省统一的食品安全监管及社会共治系统。加快推进全省食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系统、社会共治系统及质量追溯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提升全省系统工作效能、构建社会各方参与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的统一渠道,实现2016年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品添加剂等6类预包装食品从生产到经营的全过程追溯试点。

(2)构建协作联动工作模式。与农业、海渔、粮食、公安、出入境检验检疫、旅游等部门建立检验检测资源共享机制、细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健全执法办案协作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全省各级,尤其是基层上述部门在人员、设备、信息、执法方面的联动对接。

(3)加快推进网格化管理。我局联合省综治办,在莆田市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试点,在全国率先探索将食品安全纳入综治网格化平台的社会共治监管新模式。这是一项成本低、效果好的工作,利用各地政府已经建好的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食药监部门只需投入少量的经费,将食品监管业务融入网格平台,并落实好对网格员的培训和奖励措施,即可发挥网格员为食品安全“站岗放哨”的作用。今年8月,省局联合省综治办,在莆田市召开现场推进会,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并重点要求第一批10个社会共治示范县必须在2016年年底前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此项工作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王晨副委员长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毕井泉局长的肯定。下一步拟在全省全面推开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

3.强化企业的主体责任

(1)创建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与考核平台。建立《福建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与抽查考核管理暂行办法》工作制度与考核题库及“福建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考试管理系统”。

(2)规范企业认证行为。目前全省3家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均已取得GMP和HACCP管理体系认证,9家乳制品生产企业均按照乳制品良好生产规范(GB12693)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GB/T22000-2006)进行生产,其中2家通过GMP和HACCP认证。

(3)牵头制定“四品一械”安全责任约谈办法。《食品安全责任约谈办法》,并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扩展为《“四品一械”安全责任约谈办法(试行)》,对约谈事由情形、适用范围、约谈对象、约谈内容、约谈情形、约谈程序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并制作了《约谈审批表》、《约谈通知书》、《约谈行政指导书》等配套表单,确保约谈制度的实施具备相应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4)抓好食品安全召回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总局和省局党组的工作部署,不断规范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工作。建立了315人的省、市、县三级食品召回队伍,组建了由医学、食品、法律等相关领域的14名专家组成的食品安全专家库。制定印发省局《<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食品召回业务流程图》,并于8月对全省系统开展食品召回管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召回协调机构未确定、召回工作落实不到位、召回管理不规范、召回报表上报不及时的单位进行了通报,督促了召回工作的进一步推进。目前,召回工作已步入正轨。仅2016年下半年以来,全省已公开召回不安全食品124批次,食品召回工作信息化平台也即将投入使用。

(5)强化重点领域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截止10月,全省完成餐饮服务单位量化等级评定和公示7.9万家,其中良好以上等级的餐饮服务单位16671家。持续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创建工作,部署在福州市鼓楼区南后街和龙岩市上杭县古田镇古田街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工作。截止10月,全省已创建示范街130条、示范店1752家。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对列入今年完成的6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示范企业创建工作进行督促和指导。对45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特别是部分高风险或国家抽验不合格生产企业和全省67家经营企业开展飞行检查,启动了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实施质量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与标准体系

1.健全食品药品安全法规与制度体系

(1)积极推进《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地方立法工作。8月,省人大常委会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进行初审,省人大常委会拟于11月中旬对《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第二次审议,《条例》有望在2017年3份提交第三次审议通过。

(2)制定食品药品执法规范性文件。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起草《福建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适用规则》和《福建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暂行规定》、《行政审批工作责任追究规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检测和认证审评风险防控暂行规定》等内部制度文件,建立健全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地方标准规范

(1)推进我省名优特地方食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研究草拟健全我省名优特食品名录的管理办法,统筹全省名优特食品的组织申报、评定等工作。

(2)建立与卫计委工作协作机制。正式签署《福建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协作制度》。

(3)建立食品药品标准的常态化培训教育机制。8月份,在全省范围内首次组织召开了食品安全标准工作培训研讨会,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了较为专业的培训教育,并深入研讨了标准执行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四)提升风险监测和预警能力

1.规划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1)持续做好省内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资格评审和复核。先后完成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有关化妆品、保健食品行政许可注册检验机构名称变更申请审批,以及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化妆品行政许可复审申请审核,支持检验检测机构持续良性发展。

(2)编制《福建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发展规划》。强化顶层设计与资源整合,提出进一步规范、提升我省食品药品检测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演进路标。构建一个以省食品药品质检院为龙头、市所为骨干、县所为基础的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省质检院计划申报的65个与食品检验检测能力相关检验项目/参数,至7月份已有48项参数顺利通过现场评审。

2.构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体系

(1)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016年省局制定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食药监〔2016年47号〕)、《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实施方案(试行)》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对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制作、发布等工作进行了规范。

(2)各项工作稳定运行。一是做好舆情监测。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截止10月15日,共监测到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舆情信息28449条。二是做好舆情报送。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的方式,向省局领导呈报各类信息685条,向市县监管部门发送舆情信息873条;通过《食品药品舆情快报》,及时将重要舆情呈报省委、省政府领导,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目前已呈报63期。三是进行舆情研判。以周、季、半年为周期,及时分析阶段性舆情特点,编制《舆情分析报告》周报告36 期、季报告3期、半年报1期。四是舆情督办。对山东问题疫苗事件、泉州、宁德等地落实“央视报道:误食河豚一家四口被毒倒”、晋江河豚鱼中毒事件、各地“越南酸奶”、“药品回收”等舆情及时督促、报导基层开展舆情核实与处置。

3.提升食品药品安全预警能力

(1)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工作机制。成立省局食品抽检办食品抽检办及秘书处,建立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定期分析通报机制,定期开展抽检结果分析,形成周报、月报、季度分析等分析报告并在省局网站上通报,截止目前,已完成十五期周报,三期月报共9846批次的数据统计及汇总。

(2)大力开展风险交流研判工作。召开2016年度食品安全形势分析会,通报了《2015年福建省食品质量安全状况白皮书》,全面评估我省当前食品安全形势,分析存在的风险和隐患,研究相应的防范措施。强化部门间风险信息互通共享。与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署《深化协作共同保障食品安全合作备忘录》;与省卫计委联合制订《食品安全相关工作协作制度》,明确双方职责分工,增进双方沟通协作,有效提升风险联合预警防控能力。

(五)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1.强化食品药品互联网销售新业态监管

(1)做好总局《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宣传贯彻工作。召集18家省内知名入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负责人座谈。

(2)部署开展全省网络食品药品安全“净网”行动。从今年9月至明年3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专门与百度、美团、饿了么三大网络订餐平台福建区负责人座谈,要求平台严格按照总局27号令的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自2016年10月起,每半个月向省局报送一次平台经营主体数据,以便监管部门核实掌握。目前,已搜集平台报送的数据39300条。

(3)健全完善网络监管工作机制。下发省局网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事权划分事项,建立互联网食品交易主体备案登记机制,下发《关于开展互联网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工作的通知》,制定我省开展互联网食品交易工作的流程、文书、机制,明确各级监管部门备案事权分工原则和工作要求。

2.提升应急能力建设

(1)强化应急培训。举办“全省系统新闻宣传知识培训班”,主要培训手机新闻摄影、新媒体技术在新闻宣传中的运用、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舆论引导等内容。通过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桌面推演,重点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战化演练。

(2)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在全省范围内选定29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示范企业,其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15家、药品11家、医疗器械3家。

(3)拓展科普宣传新阵地。建好“三专刊一专栏”宣传阵地。推进食品药品联播网建设。从去年6月开始逐年分期实施的“福建省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宣传牌(联播网)”。提升“微科普”宣传水平。今年4月与省政法委官微“清朗天空”的互动合作,提供有关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63条。

3.深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

(1)强化药品监管服务。继续开展“三服务”,提前介入,到目前为止,为新建生产车间的泉州太平洋等8家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许可验收、GMP认证遇到的难题,让企业节约投资,少走弯路。

(2)加强药用辅料监管与可追溯。对省内两家辅料生产企业开展飞行检查,要求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目前,我省有48家,88%左右的药品生产企业选择了第三方专业信息技术企业提供的追溯服务。

(3)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2016年福建省药品生产监管工作要点》、《关于加强药品生产数据完整性管理的通知》等制度,加强药品生产数据完整性管理工作,规范企业生产、检验行为。

(4)继续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检查和专项监督抽验工作。推行“防风行动3”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和招标药品飞行检查、抽验专项行动,检查13家生产企业,18家经营单位和31家医疗机构,共抽样中药材中药饮片401批次,退检8批,实际承检了393批,61批不合格,不合格率为15.52%,与2015年度“防风”专项行动结果比较,不合格率下降2.93%,总体质量水平逐年提升。  

(六)完善技术支撑体系

1.提升基层执法技术支撑能力

(1)加快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基层监管所能力建设。2016年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3045万元对全省(除厦门)435个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配置食品安全快检设备给予经费补助,每个所补助经费7万元。

(2)推进区域性食品安全检测中心建设。编制上报了《福建省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规划》,规划设置区域性检测中心20个、一般性检测机构9个,其中已获批区域性检测中心2个,分别为长汀县、建瓯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一般性检测机构3个,分别为尤溪县、大田县、永安市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3)提升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能力。拟对每个县(市、区)配备一辆食品快速检验车(含车载设备),目前省局正加紧做好食品快速检验车方案编制、协调审批和配套资金落实等前期工作。

2.提升第三方技术服务支撑能力

(1)支持社会力量进入食品药品安全技术领域。配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开展向社会公开征集食品快速检测方法工作。

(2)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发展。将省级年度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鼓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参与竞标,并不断优化招标工作方案,提高招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确保省级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经费用好用足用到位。

(3)支持科研机构开展食品药品安全课题研究项目。支持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开展《福建省老年人健康服务业集成研究》的科技项目立项及课题研究,分析我省老年人健康服务业存在的问题,研究对策措施,促进行业健康有序高效发展。

3.提升智能监管服务支撑能力

加快推进含智能监管、食品追溯、社会共治三大模块的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建设。省局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应用、统一数据、统一门户”的一体化建设思路,致力于打造“一个中心、两条主线、八类应用、三种渠道”,贯通省、市、县、乡镇四级的统一食品药品监管平台,形成覆盖全系统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体系。目前,项目整体建设开发工作正按照“急用先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分3个阶段推进。一期系统已于近期全面试运行,预计年底前全面正式上线。“福建省药械综合监管与技术支撑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应用平台项目”立项工作以及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省、市、县、所四级单位政务外网(专用区)网络改造和新增节点接入工作正在开展。

此外,在省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省食品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正紧锣密鼓地加快推进。目前已取得18.46亩地块的土地证,完成地质勘探、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和预制装配式建造方案可行性论证等工作,正进行项目场地平整及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编制。该项目已列入省住建厅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计划本月底场地平整施工。

(七)夯实人才队伍体系

1.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1)强化思想政治教育,拧紧理想信念“总开关”。局党组带头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落实全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每月一期的“处长论坛”活动同时,要求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2)强化专业能力建设,打牢监管履职“基本功”。积极推进各级领导参加2016年领导干部“十个专题”培训、“医疗器械安全工作分管领导专题研修班”、全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管领导食品安全监管专题研修班。组织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总局高研院业务培训等。

(3)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干部队伍“免疫力”。陆续出台《省局党组议事规则》、《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暂行规定》等制度,通过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五位一体”工作机制,制定以“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廉政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约法三章”,向全行业、全省系统发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议书》。

2.强化执法队伍建设

(1)组织教育培训。举办了2016年第一期全省系统行政执法资格培训班班,培训人员近200名。

(2)组织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8月至9月,在全省系统开展了以行政执法规范化为重点的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

(3)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7月,召开了全省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会议,对随机抽取的各设区市局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并通报了评查结果。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9月至10月,对本级局及直属单位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和清理工作,办理和换发本级行政执法证件21件,清理及收回执法证书22件。

3.强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1)内强队伍。通过对“四品一械”检查员进行梳理,重新登记,完善“检查员库”,建立专业化的审评认证检查员队伍;开展第一批检验监测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加大食品检验能力建设中的人才引进,做好技术人员储备,完成2016年药学非临床专业的初中级考试,人员2211人。加大检验检测队伍培训力度,2016年共组织103人次参加77期业务培训。

(2)借助外力。面向全省遴选,建立有30名师资的全省系统医疗器械培训师资库。调整充实现有的省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委员,补充吸纳医学、毒理、食品工业安全控制、应急处置等方面的食品安全专家,将原有的47人扩充至60人,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并选取12名医学、毒理学等方面的专家成立食品召回专家组,为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专业队伍支撑。

(3)加强合作。与厦门大学公共卫生管理学院签订《技术合作协议》,通过交流合作,拓展药品及医疗器械审评和现场查验技术水平支持力量。

(八)构建社会共治体制机制

1.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1)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依托政府、市场、社会共同推进食品药品治理由单纯依靠政府部门向多主体参与、多要素共同作用的协同治理转变。在涵江经验基础上深入探索并在全省逐步推广食品药品网格化监管工作,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共治方式,发挥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消费者的行业管理和社会监督作用。

(2)持续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工作。一是开展2016年试点创建单位的推荐审核。选定了鼓楼区、东山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2016年社会共治试点创建工作。二是统筹规划好2016年创建工作。对第一批10个试点创建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交流了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对2016年第二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全年创建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抓紧总结验收首批创建工作。目前,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在对第一批10个示范县(市、区)开展实地考评验收。

(3)推进社会主体积极参与。加强了行业的自律建设。积极指导福建省水产加工流通协会开展鱼卵产品使用食品着色剂问题的开展;指导福建省水产加工流通协会开展海蜇产品使用食品防腐剂的工作开展。探索实施医疗器械行政许可会商制度。发挥省医疗器械行业学会作用,学会组织培训了50多家企业质量管理内审员,医疗器械冷链管理培训,提升了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2.建立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激励机制

(1)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起草《福建省食品药品举报奖励管理办法》,拟与省财政厅联合发文,要求各地设立食品药品举报奖励资金,鼓励举报奖励,强化社会共治,目前正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发展群众志愿队伍。筹划全省“两代表一委员”和打假志愿者培训班,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更加地发挥群众志愿队伍收集意见建议、参与监督检查、督促依法行政的作用。

(3)构建专家咨询队伍。省局邀请来自高校、科研机构、技术机构的47名食品药品领域知名专家成立食品药品专家委员会,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分析研判。

3.建立自律守法诚信信用体系

(1)扩大信用评级试点范围。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2016〕81号),《关于启用信用评价系统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闽食药监稽函〔2016〕358号),要求各地在2015年20个试点县完成评级的基础上,按每地市至少新增2个试点县的标准,扩大评级试点范围,并将试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推动各地工作落实。

(2)运用信息化技术提升评级效能。开发建设统一的信用评级信息化管理系统,将评级规则转化为数字模型,全省系统已录入企业信用数据4876家,并以每天百家以上的速度不断增长。

(3)建立企业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在省局官网上对2015年食品安全信用评级试点评出的3422家企业信用等级进行了公示,曝光严重失信企业8家,推动社会各界加强对失信企业的公众监督。

(4)加强信用数据互通共享。向省发改委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省工商局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推送2016年省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和抽查检查数据,强化信用数据政务共享和信用信息的社会公开。

(九)创新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1.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及时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任务。6月21日全国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会议后,尤权书记和于伟国省长分别在我局呈送的专题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我局按照会议精神,及时成立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委员会,并于6月在厦门举办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宣贯暨研讨会。7月初,我局召开一致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按照国家总局要求开展基本药物一致性评价的问卷调查工作。8月初,分片区召开5次企业座谈会,全面了解各有关企业品种选择和进展情况。目前,我省已拟定推进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计划统筹安排各部门的力量,共同推动一致性评价工作。同时,我们进一步健全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机制,调整行政审批服务办件流程,加入处室审核和分管领导审签环节,强化责任追究,防范廉政风险;制定出台《行政审批工作责任追究规定》、《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暂行规定》等管理制度,完善各项业务审批工作操作规范等工作文件,加强内部监督,努力使行政行为在阳光下运行。

2.创造优越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策环境

(1)完善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出台了《关于药品连锁企业设置自动售药机的指导意见(试行)》、《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告,进一步推动我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工作。对一类新药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为厦门特宝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派格宾”(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提供咨询帮助和技术服务,目前该品种已正式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取得药品注册批件和新药证书,是福建省新药自主创新的典型成功范例。

(2)主动帮扶,推进转型升级。在支持国药控股、上海医药、南京医药、华润集团等国内大型集团公司入住我省的基础上,帮扶厦门宏仁医药公司与漳州片仔癀公司兼并重组,完成了林德气体(厦门)有限公司内部重组,为新建生产车间的泉州太平洋等8家提供咨询和指导,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许可验收、GMP认证遇到的难题。

3.创造良好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政务环境

(1)规范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制定《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等十项工作制度,对行政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明确,实现审批流程规范化。进行场地标准化设计装修,实现形象标识统一化。

(2)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的行政审批工作新模式,依托运用省级网上审批平台和电子监察协同平台,公开事项办理要求和时限,确保在承诺期内办结。

(3)简化企业办事程序。梳理第一批6项行政审批事项试行全程网上申请和审批的梳理工作,并简化相关申请材料,明确凡是本部门颁发的证照和批文可通过电子证照库查询共享的证照,不再提供相应的电子或纸质申报资料的要求。

3.创造公平有序的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商务环境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水平。通过风险防控机制、企业信用监管机制、社会共治机制、全程追溯机制、服务群众机制的建立,全面加强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在行政执法中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发展环境。推动监管信息的公开和共享,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树立一批能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诚信经营典型,提高企业的守法意识、自律意识、信用意识、品牌意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鼓励诚信,严惩失信,通过日常监管、信息发布、典型案件曝光、质量公告等方式,使监管更加公开透明,为企业创造更加优越和公平有序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

从总体上看,2016年《规划》实施情况良好,我省未发生较大以上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但食品药品安全基础依然脆弱,问题易发多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还不高,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任务依然繁重艰巨,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一是我国正处于食品药品安全矛盾的高发期,如食品加工环境脏乱差、食品药品生产掺假造假、运输不规范、销售过期变质不合格产品等现象时有发生。另外还存在众多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企业多、小、散、乱等问题较为突出,监管难度很大。二是随着互联网和信息化的发展,食品药品经营网络电商如雨后春笋般萌出并不断发展壮大。目前我省对食品药品经营网络电商监管尚处于原始摸索阶段,对此类经营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科技进步,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安全的要求和期待不断提高。在自媒体时代,由于网络、舆论媒体等传播途径的四通八达,食品安全的个别问题、局部问题,往往会通过迅速发酵蔓延影响到全局。若处置不当,会影响到民生、产业发展、甚至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两责”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有的地方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口头上重视,对于食品安全应承担的属地责任缺乏清醒认识,缺乏具体目标、方案和行动。二是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目前仍有部分食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对食品安全法存在了解不深、认识模糊的情况,经营者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诚信意识仍较薄弱,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相关教育引导和管理约束工作较为滞后,极易造成安全漏洞。

(三)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理顺。“三合一”的基层市场监管模式。虽然有利于精简机构,整合行政执法力量;却弱化了食品安全监管职能。上级多头部署,下级疲于应付,存在不协调等情况。同时,监管机构名称标识不统一、执法依据不统一、执法程序不统一、法律文书不统一等问题,影响了法律实施的效果。

(四)食品安全源头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从监测情况看,农药、兽药残留超标和非法添加等问题时有发生,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违法用药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沿产业链条传导,进而影响到餐桌上的安全。与此同时,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管、入市检测、运输监督尚有漏洞,食用农产品溯源难度较大,主体责任和责任追究落实存在困难。

(五)基层监管执法能力薄弱。一是硬件差。一些设立在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监管执法条件比较差,执法车辆、食品快检设备以及工作经费都比较缺乏。二是软件弱。基层监管部门存在专业人才匮乏、人员结构相对老化、运用法律法规能力和专业判断能力不强、技术支撑明显不足等问题,影响执法效果和权威性。三是个别地方存在基层监管工作流于形式,监管人员不积极履行职责、不主动作为的“懒政”现象。

(六)检验检测能力不足。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装备经费等保障不够到位,特别是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亟待加强。省级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还在兴建中,9个设区市中,有6个设区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食品检验检测设备还没有购置、人员还没有到位。86个县(市)中,只有4个县(市)有食品检验检测机构、5个县(市)正在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进行整合。

四、下一步《规划》实施重点

在完成2016年是规划实施的开局年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我局将以“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为载体,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提升实效,扎实细致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十三五”目标任务顺利实现。

(一)进一步在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上加大力度

一是要继续督促地方党委政府负好总责。促进《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尽好尽快出台,为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重点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经费投入,特别要加大对基层监管所的经费投入,做到经费保障与当地食品药品安全履职尽责的实际需要相匹配。

二是继续督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要继续推进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点,落实量化分级管理和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签认制度,督促企业加强风险防范控制。并注重发挥行业组织自律管理作用,增强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法律意识。

三是继续督促各级职能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重点按照“两责”的要求,切实做到日常监管规范化、监督抽验靶向化,对重点问题、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继续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飞行检查,加强风险防范。

四要继续加强联动协作。加强与农业、海洋渔业、检验检疫等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协作,特别强化与公安部门的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在部门协作基础上,加强区域间的联动。

(二)进一步在推进食品安全放心省创建上彰显作为

一要加快推进示范创建。紧跟创省行动计划安排,完成第二批1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以及10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示范点、20个食用农产品可追溯管理示范单位、148个食品质量可追溯省级示范点,6个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受权人生产示范企业、100家餐饮服务“明厨亮灶”示范单位等创建工作。

二要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省级食品检验检测实验大楼建设,推进县级检验检测的力量整合和设备配备,逐步推进县县有快速检测车、所所有快速检测仪目标实现。督促大型农贸市场、食品批发市场设立检测室,逐步建成适应我省食品药品产业发展和食品药品安全需要的综合检验检测体系。

三要加快信息化建设。推进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建设,争取在2017年3月底完成该项目的终验正式上线。推进食品电子追溯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全链条食品质量可追溯,为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下半年重点启动食品药品网络经营监管平台建设。

(三)进一步在积极创新有效管理机制上下足功夫

一要有序推进六大重点工程建设。“十三五”规划的提出的“检验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工程、基层监管能力提升工程、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工程、食品药品安全人才工程、食品药品创新工程”是重要的食药民生工程,要在全面总结前期食品药品安全工程开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工程各项建设工作;结合“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要求,重点加强对工程内容、意义的宣传;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部分子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项目的持续改进和完善提供专业意见建议,重点提升食品安全监管的软硬件能力。

二要完善日常监管方式并推动落实。进一步完善“双随机”抽查、飞行检查等工作机制,增强监督检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提高监管效率。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约谈企业负责人并记入信用档案,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倒逼企业自觉落实法律法规各项规定,自觉履行企业的主体责任。

三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稳妥地向公众公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向社会公开检验检测、执法办案等信息,促进企业接受社会监督,共同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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