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5年药品电子监管工作规划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4-11-07 12:20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电子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用药安全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药品全品种全过程监管,现依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方针政策和《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制定推进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法规文件
  落实《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在《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中进一步明确药品电子监管的必要性。总结药品电子监管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配合整体工作部署,制定配套的政策法规文件,明确政策要求和管理规范,及时组织宣贯和培训,确保每项具体工作内容和任务推进落实。

二、制定标准规范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是使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各参与方在统一的管理和技术框架下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统一的药品电子监管相关的标准规范体系,包括业务规范、数据标准规范、信息安全标准规范等,以保障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合理开发和利用药品监管信息资源,确保药品电子监管信息系统与其他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共享。
  三、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的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药品电子监管的基础设施,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实用性、易用性、可扩展性和管理性,完成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的国家药品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工程中有关药品电子监管信息平台的建设。

四、建设药品电子监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
  以药品电子监管数据库为基础,按照统一的数据标准,建设由网络、存储、数据库、数据仓库等构成的药品电子监管信息资源数据中心,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实现信息资源充分共享和合理利用。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覆盖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和消费者的药品流通数据中心,药品召回和应急调配数据中心,支撑药品电子监管数据统计分析与决策支持的数据分析中心,数据交换和共享中心。

    五、建设药品电子监管数据备份中心

  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和数据是药品电子监管工作正常运作的核心,为保证药品电子监管业务的可靠性、可用性和连续性,逐步建立中央级同城和异地灾备中心;同时依托地方局实现药品电子监管数据的二级备份,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药品电子监管数据备份,对突发事件和灾难及时应急响应和恢复。

  六、建设电子监管服务体系

  纳入电子监管的企业和机构数量日益庞大,为保证药品电子监管平台的服务质量,建设以呼叫中心、短信平台和即时通讯平台等为核心的配套服务体系,及时响应各级监管部门、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以及社会公众在使用药品电子监管系统过程中的日常咨询和问题投诉,收集和处理相关建议和反馈。

  七、完善电子监管应用系统功能

  随着药品电子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药品电子监管应用系统的监督、服务和辅助决策功能,以应对日益复杂的药品监管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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