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4-07-10 09:11

今年以来,食品流通处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局党组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围绕“五化”建设工作,以持续提升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牢牢把握“五项抓手”、强化落实“五项着力”,促履新、建机制、强监管、谋合力、提效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推进情况和主要亮点

(一)以落实职能划转为抓手,着力促进履新到位

1.及时完成人员和工作资料的交接。按时到位人员并组建省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处室内部分工;整理汇总原工商系统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资料,完整、准确、及时移交。

2.及早布局食品流通监管工作。及时部署安排全年工作。3月13至14日组织召开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总局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局工作要求,制定下发《2014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编制2014年度食品流通安全监管重点项目及经费预算。

3.积极落实信息化保障的衔接。做好食品流通安全监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与保障,主动与局科技处、信息中心研究建设方案,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食品流通许可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闽食药监食流函〔2014〕224号),向全省通告工作情况及工作要求;目前已完成原工商食品流通许可管理软件平台在省食药监局的部署,并拟根据各地机构划转到位进度及时开展食品流通许可业务数据的迁移。

(二)以清理完善规制为抓手,着力健全长效机制

1.开展对原有规章制度的修订整改。结合省局“基础建设季”工作安排,着力开展对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制度的汇编、整理、修订、完善等工作。梳理原工商部门在食品流通监管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共15项,根据职能划转和处室三定职责,对原有文件统一谋划,合理安排修订整改措施,具体地,对原工商相关制度分为四大类,分别为“过渡期维持适用”、“停止执行”、“需重新拟定”、“将修订完善”,并针对各类制度分别制定修订整改计划。

2.结合新职能和新问题,着手拟订新制度。一是结合食品流通安全监管思路的转型变化,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了《福建省预包装食品流通备案管理办法》,目前已正式印发(闽食药监食流[2014]76号);针对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的问题,开展《福建省食用农产品经营管理规范》的起草工作,目前已提交征求意见稿并开展公开征集意见建议;三是结合总局开展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制订《福建省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实施方案》和《福建省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经完成初稿,正在内部征求意见;四是配合省局法规处开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地方立法起草相关工作。

3.及时完成业务数据的收集报送。一是制定食品流通环节基础数据重要指标项,利用食品流通许可信息化平台,通过协调市、县食品流通监管工作部门,收集、整理、汇总我省食品流通监管有关基础数据,并按照省局科技处、信息中心的要求及时完成报送。二是主动与总局二司沟通,落实机构改革过渡期食品流通监管业务数据的上传下达,及时向总局报送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完成相关业务报表的上报。

(三)以规范依法行政为抓手,着力强化监管工作

1.依法实施许可,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准入。一是继续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核发。上半年,全省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2.44万份,其中涉及乳制品项目经营的21677份(含婴幼儿配方乳粉11875份、不含婴幼儿配方乳粉9802份),累计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30.72万份。重点做好乳制品分类单项审核,同时通过加强市场巡查,对未取得乳制品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乳制品和无证从事乳制品、酒类经营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切实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二是开展全省食品流通许可空证印制工作。在机构改革和新修订《食品安全法》颁布前的过渡期,为保证全省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近年全省各地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数量情况,经摸底统计,到明年一季度,预计仍需印制10万份空证分发全省各设区市监管单位。

2.开展专项整治,查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一是强化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食品流通安全保障。组织开展对大米及其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元宵、汤圆、鱼丸共计160个批次的质量抽检并做好相关后处理,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36187户次。二是及时应对“315”期间相关问题。针对曝光我省食用明胶生产经营情况,第一时间赶赴企业现场,与当地政府及各监管部门沟通协商,部署流通环节食用明胶监督检查并开展工作日报督促落实,整治期间,全省共出动23314人次,检查食品经营单位41001户次。三是开展“打两非治源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集中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清理规范行动,整治流通环节的索证索票问题,及时消除食品经营安全隐患。四是针对重点品种强化监管力度。认真抓好针对烤鱼片、儿童鱼肝油、超过保质期食品等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部署开展药店经营婴幼儿配方乳粉相关管理办法的试点工作,认真落实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各项任务,完成调查我省流通环节食用油监管工作机制及案件查处情况。五是扎实开展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暗查暗访工作。按照省局统一部署,

上半年,全省共检查食品经营户23.28万户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案件1364件,罚没金额499.27万元,案值为286.4万元,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

(四)以强化协同配合为抓手,着力打造监管合力

1.强化外部沟通协调,营造良好环境。一是严格落实总局工作部署,积极承担总局任务。按照总局部署,先后组织开展我省针对儿童鱼肝油、超过保质期食品、食品标签标识等专项整治行动。积极主动与总局沟通,参加总局二司食用农产品监管办法座谈会。二是积极配合省食安办开展相关工作。举办《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论证会,组织对《2014年度全省治理“餐桌污染”、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有关食品流通监管方面内容进行研讨并反馈意见;代拟我省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参与福建省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八大体系征求修改意见协调会。三是与人民大学食品安全社会治理协同创新中心深入交流,借助“外脑”,开展课题研究相关工作。四是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已办结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6份;2份正在发文办理流程中。

2.做好内部配合指导,整合各方力量。一是加强对地市工作的指导。根据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地市反映的情况,梳理形成4大类22项主要问题,协调省局相关处室后提出处置建议并正式行文答复地市;开展调研督查,先后到南平、三明、龙岩、莆田、福州、宁德等地开展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调研,与基层沟通监管机制改革工作,主动服务基层解决相关困难。二是主动做好与省局相关处室的协作。配合完成各项意见征集、任务分解、资料报送等工作。积极参与全省食品安全暗查暗访工作,及时提交查访工作小结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意见。

(五)以推进支部党建为抓手,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1.强化组织保障,及时依规成立党支部。按照要求,及时向机关党委提交了支部成立申请,经批复同意后,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选举了支部书记,同时,建立健全了支部工作相关制度,构建起了基层战斗堡垒。

2.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支部活动。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开展支部教育学习活动,今年以来,按照省局党组和机关党委的安排,重点结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履行,先后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座谈”、“新春新气象学习座谈”、“贯彻机关效能建设工作座谈”、“评先评优推荐会”等各类专题会议活动。同时,支部带头认真开展“天天半小时”学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机制建设工作方面

1.继续推进《福建省食用农产品经营管理规范》的征集意见和发布工作。

2.继续推进《福建省药店专柜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管理办法》的起草、征求意见和文件发布工作。

3.继续配合省局法规处开展《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地方立法起草相关工作。

4.结合总局规范要求,立足我省实际,建立完善我省基层食品流通安全巡查工作规程。

(二)专项整治工作方面

5.开展流通领域“打两非 治源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指导督查各地实施,做好工作情况通报及总结。

6.试点开展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制定试点药店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工作方案,督促每个设区市根据药店申请,完成选择2-3家药店,加强监管并总结试行经验。

7.开展全省冷冻冷藏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指导督查各地实施,做好工作情况通报及总结。

8.开展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指导督查各地实施,做好工作情况通报及总结。

9.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示范点建设。指导监督食品批发经营者落实索票索证和电子台账管理,建设200个合格的省级可追溯管理示范点,每个县市、区建设5-10个市级可追溯管理示范点,每个县市、区推荐2-3个作为省级示范点。

(三)督查考核工作方面

10.组织开展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交叉督查。制定督查工作计划,总结督查情况,形成督查工作报告,督查内容涵盖各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情况。

(四)培训研讨工作方面

11.组织开展全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专题研讨。结合“培训季”工作部署,重点针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流通领域监管工作和食用农产品经营监管工作开展深入研讨,并针对监管对象和监管队伍,开展相关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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