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处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4-07-03 16:29

 

政策法规处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及下半年主要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4年上半年,政策法规处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心和“五化”建设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积极推进行政立法工作。认真落实省政府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和立法工作计划,按照“上合法律,下合省情,补充细化,有所突破”的总要求,全力以赴推进《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研究制订了《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工作方案,成立省局《条例》立法领导小组和起草工作小组,明确了立法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工、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及相关要求,建立了由我处牵头,相关处室分工明确,密切协同配合的立法工作机制。加强与省法制办、食安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组织赴安徽、湖北省局和本省农业厅、海洋渔业厅、卫生厅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多次召开《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条例》课题分解、起草和汇总修改等工作。形成了《条例》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设区市局和省局各处室的意见。近日将再次修改,送局领导审议后,向省政府报送《条例》草案送审稿。

(二)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全面推进我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制定了《2014年深化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创新工作重点》,对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改革创新重点工作做出了统一部署;根据省社会治理体制改革专项工作小组的部署,积极协同省食安办、农业厅等部门,牵头制订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和有关要求;根据省政府办公厅部署,制定《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和推进了我省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食品药品后续市场监管工作。

(三)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立省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领导。积极推进简政放权,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职能整合和承接总局下放审批权限的实际,进一步梳理我局行政审批项目清单、法律依据,再次合并4项行政审批项目。根据省政府的部署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等6项省级行政审批职权也将委托厦门市局实施。认真研究报送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改革试点、争取国家部委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意见建议。按照“快速启动、分步实施、逐步到位、全面改革”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省局行政服务中心建设。3月份,由省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赴安徽省局学习调研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并向省局党组和省效能办作了专题汇报,形成省局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授权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审批服务事项梳理工作,修订完善了《省局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等。先后两次迎接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效能办领导到省局专题调研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情况,并将省局确定为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试点单位,为下一步全面推进省局行政审批“三集中”改革,进一步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认真开展基础建设季工作。按照省局党组关于基础建设委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处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将其作为一项打基础、抓规范、建长效、管长远的一项重要工作加以推进。依据省局“三定规定”赋予我处的工作职能,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了处室岗位职责和人员工作分工,完善规范工作流程;在认真抓好我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调研起草等基础性工作的同时,研究制定了《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对省政府办公厅、法制办、发改委等部门转来的法规、规章和文件征求意见稿25份提出修改意见,对国家总局的5份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认真审核修改相关业务处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制度51件次,向省政府法制办报备4件规范性文件;梳理了食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印分发《食品安全监管常用法律法规汇编》,清理了本处室工作制度14项,全省系统规范性文件93个,拟保留85个、废止8个;拟订了本处工作百分制考评细则,收集整理报送法制工作相关制度和基础资料、数据,基础建设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五)完成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针对我局承担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后,全省有关食品安全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数量剧增的实际,积极协同相关处室研究制定具体办理方案,认真做好建议提案的答复、沟通联络、征询意见、挂网公开等办理工作。今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8件,组织书面回复材料近15万字,目前收到的反馈意见均为满意和基本满意,切实下大力气把这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时效性都很强的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积极协助省政协牵头开展重点政协提案《关于发挥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作用的建议》调研工作,拟订调研工作方案,组织开展了省内外调研,目前正在并起草调研工作报告。

(六)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省局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后,行政复议案件数量明显上升,而且行政复议申请人大都为“职业打假人”,这是监管体制改革后我局面临的新问题。我处在人员比较少的情况下,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的有关要求,积极承接食品监管相关行政复议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做好行政复议案件的答复、转办、受理、审理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12件行政复议申请,其中受理11件,不予受理1件,已办结5件,依法维护了监管部门的执法权威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七)做好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工作。会同器械处、稽查处研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医疗器械监管问题的司法建议的办理意见,起草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定制义齿购进环节监管的通知》;做好新法规的宣传贯彻工作,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通知》,保障新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

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根据总局即将出台的《关于全面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的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完善法制工作相关制度,大力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二)持续推进行政立法工作。抓紧向省政府报送《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送审稿,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部署,进一步做好后续的立法调研、修改、论证等工作,积极推进条例的尽快出台。

(三)加强食品药品日常监管制度建设。总结近年来食品药品日常监管经验做法,牵头编写印发《福建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管指导意见》,规范日常监管行为。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省审改办的部署,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梳理许可、备案事项,规范行政许可委托行为,积极配合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试点工作和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五)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研究制定省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质量。认真开展办理“回头看”工作,对全年的办理工作进行总结梳理,促进答复事项的落实。

(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以婴幼儿配方乳粉监管、假药查处、行政处罚裁量、行政强制行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等为重点,开展执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监管职责,规范监管执法行为。

    (七)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对基层法制队伍培训,开办法制工作人员培训班;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为重点,加强学习宣传,加强对基层的法律指导,提升队伍法律素质,营造良好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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