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事业单位2010-2011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测算表
编制单位:(盖章) 审核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
项目 |
合计 |
按下达数测算的数据 |
在榕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测算数 |
测算说明 |
一、人员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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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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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休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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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职人员绩效工资总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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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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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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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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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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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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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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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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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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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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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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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放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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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人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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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发放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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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退休人员生活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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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人事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打印时间:2011年 月 日
备注:1、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由各单位测算,经单位职代会审议,并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通过。
2、人员情况“在职人数”填报口径:在榕单位“按下达数测算的数据”栏内填报2009年末实际人数,“在榕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测算数”栏内填报净增加人数,测算说明内还需填写新增人员实际在册月数以及单位按人员变动情况计算的加权平均人数。非在榕单位只需填报“按下达数测算的数据”一栏,按目前实际人数填报,测算说明内填写2009年末人数、2010-2011年新增人员实际在册月数、以及单位按人员变动情况计算的加权平均人数。
3、基础性绩效工资填报口径:根据按属地标准计算的2010-2011年基础性绩效工资花名册填报,分岗位津贴和生活补贴两部分。在榕单位还需分别按2009年年末人数和新增人数测算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填报。
4、奖励性绩效工资填报口径:“按下达数测算的数据”栏内,在榕单位奖励性工资总量=已下达的在职人员2010、2011两年绩效工资总量-2010、2011两年基础性绩效工资;非在榕单位奖励性工资总量=按属地标准测算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现有人数*0.3万元/年*2。“在榕事业单位新增人员测算数”栏内,在榕单位新增人员奖励性工资总量=已下达的年人均标准*年净增加平均人数*2-新增人员2010、2011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数据分项目内容填报,测算说明栏内填写计算列式。
5、年人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2010、2011年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年平均人数/2;单位负责人绩效工资发放系数=单位负责人年绩效工资发放数/单位年人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测算说明栏内填报计算列式。
6、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省工改办发放的参考标准填报。
7、报送测算表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各2份:2010年1月起至今的工资基金复印件;2009年事业单位津补贴检查表;属地绩效工资文件;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花名册;各单位职代会审议通过的2010-2011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决议;各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文字说明(分配依据、原则,主要负责人发放系数,以及分项目测算说明)。
8、本表需经单位负责人、人事负责人、财务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省以下单位需经设区市局审核并盖章确认。
9、本表一式四份,报省工改办、省局、设区市局各1份,单位留存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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