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采购《零星印刷定点采购》项目,具体参数和要求见附件一。现请各报价供应商对此项目进行报价:
一、询价比价规则:参考标的2.9万元.按照有效报价(合计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选中标候选人。
二、费用结算要求:按合同约定,按季度结算。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1.持有营业执照(依法须经批准的经营项目,应具备相关部门许可批件),2.持有印刷经营许可证。3.能提供合法发票。 4.具有完善的服务能力及售后服务体系。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人。
四、其他投标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包、分包。2.所报价格均应包含设计制作安装费、设计图文费、排版费、人工费、市区内运费、包装费及相关税费等。3.如因省财政厅政策调整,我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五、报价文件要求:(1)按要求填写《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零星印刷定点采购项目报价单》见附件二;(2)附营业执照复印件;(3)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5)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第二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6)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7)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质量保证承诺函;(9)提供一份签订类似项目的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合同);(10)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将上述资料用信封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六、评议方式 :符合各项要求的前提下,按最低报价(合计总价)确定供应商。
七、报价文件于2024年9月6日上午8点30分前送至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3楼304办公室(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358号3楼304室。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0591-87821510、15080039310)。
附件一:采购要求
附件二:《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零星印刷定点采购项目报价单》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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