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专项支出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8〕1号)要求,我局对列入2017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一)列入清单管理的省级专项资金
2017年我局列入清单管理的省级专项资金1项,项目名称为中央财政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4677万元。绩效自评等级为良好。
(二)部门业务费和其他专项资金
2017年我局组织对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专项经费(食品检测)等24个部门业务费项目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开展绩效自评项目金额31638.8万元。
(三)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对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17年)》,根据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17年度工作开展情况,完成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填报。根据评价情况看,已完成2017年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具体评价情况附后)
附件:1.省级专项资金评价报告
2.省级专项资金自评表
3.部门业务费自评表
4.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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