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并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制定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包括16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
财政核拨 |
121 |
109 |
福建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财政核拨 |
160 |
135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
财政核拨 |
10 |
10 |
福建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财政核拨 |
15 |
12 |
福建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 |
财政核拨 |
25 |
23 |
福建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检验所 |
财政核拨 |
20 |
19 |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后勤服务中心 |
财政核拨 |
12 |
12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6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主要任务是:按照习总书记对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决策部署,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迈出新步伐。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的工作要求,我局党组先后五次进行专题研究,围绕创建方案中涉及我局的28项任务,制定《创建食品安全放心省行动计划》,明确未来五年我省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共提出108条具体措施,2016年已完成48条,其余60条将按时间进度完成。同时,我们以示范创建作为创省工作的有力抓手,协助省食安办指导福州、厦门、莆田市开展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对第一批10个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单位实地开展考评验收,完成115家小作坊示范点、100家“明厨亮灶”示范单位、2条省级食品安全示范街、166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双十百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示范企业等多项示范创建工作,形成“县-街道-企业”多层面的示范带动效应。
(二)日常监管成效明显。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手段,全面开展飞行检查。研究制定了“双随机”抽查的“两库一清单”目录等方案,实现全程电子化管理。按照国家总局的部署,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情况进行全覆盖飞行检查。共检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1371家次,立案112起,罚没款137.5万元,将26家企业的违法线索移送当地监管局立案,收回药品GMP认证证书1家、药品GSP认证证书26家,并组织力量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国家总局对我省这一做法给予了肯定。充分发挥监督抽检的靶向作用,以商场、超市、食堂、药店等为重点抽样渠道,以食用农产品、酒类、乳制品、中药材等为重点抽样品种,并开展“你点我抽”活动,让群众和消费者参与监管。抽检方式由原来的委托变为公开向社会招投标,使全年抽检的批次增加25%以上,抽检的批次超过总局今年的1.2份/千人的要求,实现了普通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基本覆盖,药品和保健食品覆盖主要品种。全年共监督抽检食品(含保健食品)22711批次,不合格540批次,不合格率2.4%;抽检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9935批次,不合格329批次,不合格率3.3%。部署开展食药安全“净网”行动,检查网络食品药品主体28512户次,提交第三方平台停止食品网店经营21083户次,查处网络食品药品违法案件201件,罚没385.4万元。探索实行风险分级管理,制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着手开发风险分级管理系统,结合生产经营者的品种类别、经营业态、企业规模、监督检查等情况,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并根据风险等级确定日常监督检查频次,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
(三)安全隐患有效防控。严格落实国家总局对涉嫌山东疫苗案的核查处置要求,迅速组织查处,依法吊销或收回有关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认真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对含“瘦肉精”牛肉等组织开展专项抽检、督办。针对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部署开展中药材中药饮片“防风行动3”,检出不合格率15.5%,较2014年、2015年分别降低10.9%、2.9%,中药饮片质量得到较明显的提升;开展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肉制品兽药残留等食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学校及其周边餐饮食品专项检查、网络食品药品安全“净网”行动等集中整治工作,并下大力气做好党代会和G20峰会等36次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印发《贯彻落实〈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建立与农业、海洋渔业、公安等相关部门食品安全执法办案联动工作机制。2016年度,我省共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5244起,结案4568起,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40.87万元,罚款金额10655.3万元。立案数较2015年下降21.08%,罚没金额较2015年增长89.98%。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刑事案件239起,通报案件线索138条,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办案180起,极大震慑了不法分子。
(四)社会共治彰显亮点。联合省综治办在莆田市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网格化监管试点,在全国率先探索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综治网格化平台的监管新模式。落实对网格员的培训和奖励措施,有效发挥网格员为食品安全“站岗放哨”的作用。目前,9个地市的综治网格化平台已经建成,并已设置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模块。在泉州、厦门等地探索直播式、透明式等多种“互联网+明厨亮灶”创建模式,初步形成“群众参与监督、企业诚信经营、政府高效监管”的新格局。同时,积极培训引导“两代表一委员”和打假自愿者等社会多方力量参与监管,成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活动.全年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14期。全省食品安全责任险试点有序推进。
(五)制度机制持续创新。积极主动配合省政府法制办推进《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立法审议工作,《条例》将于2017年3月开展三审,预计上半年可以出台。制定《福建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制定下发《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食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试行)》、《“四品一械”安全责任约谈办法(试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探索建立食品领域“三小”管理制度和食品药品网络交易、自动售货机、自动售药机等新兴业态的有效监管制度,制订、修订和完善制度共计200余项。
(六)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我局主动对接国家总局政策方针,积极推进药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仿制药一次性评价工作,省政府于2016年2月出台《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办公厅于2016年11月出台《关于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奖励办法。试行启动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工作,厦门特宝生物有限公司研发的国产首个长效干扰素Ⅰ类新药“派格宾”(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液)成功上市,打破了国外同类制品的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抗乙肝一线重磅化药富马酸替诺福韦酯胶囊已完成国家药审中心的专业审评,进入综合审评阶段;厦大附属第一医院的Ⅰ期临床试验室已正式落成,将缓解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中临床资源紧张的问题;对福建永燠制药有限公司筹建期间的进度进行政策指导、技术帮扶和项目跟踪,目前该企业已取得生产许可,达产后可产生20个亿的产值。
(七)技术支撑更加有力。基本完成食品安全监管与社会共治系统(一期)主体开发工作,“信用评价系统”、“追溯管理系统”等15个子系统已上线运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数据项目”已通过省发改委审批。总投资1.8亿元的食品检验检测大楼已动工建设,预计2017年底前完成项目主体建设。省食品药品质检院、省医疗器械与药包材检验所取得相关的检验检测实验室国家级资质。省食品药品质检院获批65个新增检验项目,新增黄酒、婴幼儿食品、茶叶等普通食品的检验能力。推动福州、泉州等6个设区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验室项目改造;建瓯、长汀等4个县列入国家第二批县级检测资源整合项目,争取中央投资补助资金3400万元;安排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045万元为435个基层乡镇所配备食品安全快检箱。扩充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成立食品召回专家组,建立食品药品检查员资质库1356人,聘任库563人,初步构建了我省食品药品专业智囊团。
(八)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开展8期“处长论坛”活动,部署开展“三比三看”活动,并采取集中培训、重点岗位轮训、交叉执法、上挂锻炼、群众民主推荐等多种形式,提升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和整体水平。加强机关党内监督,谈话提醒教育160人次,涉及处级以上干部40人次,其他党员干部120人次。制定以“严守政治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守廉政纪律”为主要内容的“约法三章”,向全行业、全省系统发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议书》,向社会各界郑重承诺。制定出台管理规范全面加强省级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全局23个处室(单位)、282位人员,查找风险点分别为241个和863个,实现人员、岗位和处室防控风险点全覆盖。对机关及直属单位进行财务审计并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严格执纪问责,2016年党纪处理1人(处级),政纪处理2人(处级1人,科级1人),诫勉问责4人(处级3人,科级1人)。
四、2016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10453.63万元,本年收入20257.20万元,本年支出14148.5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32万元,结余分配96.8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6471.79万元。
(一)2016本年收入20257.2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23395.20万元,下降13.41%,具体情况如下:
1. 财政拨款收入19980.59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 事业收入0万元。
3. 经营收入77.67万元。
4. 上级补助收入151.63万元。
5.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 其他收入47.31万元。
(二)2016本年支出14148.54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960.26万元,下降35.06%,具体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4976.7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71.49万元,公用支出505.29万元。
2. 项目支出9104.42万元。
3.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 经营支出67.32万元。
5.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3974.59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4804.10万元,下降25.58%,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403.1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8.11万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是食品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正在建设,资金未结算。
(二)科学成果转化与扩散7.0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6.14万元,下降69.54 %。主要原因是科研项目减少。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33.1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01.99万元,下降75.12%。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改由社保发放。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58.29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77.53万元,下降86.63%。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相关费用改由社保发放。
(五)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18.5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2.9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42.9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
(七)行政单位医疗145.6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8.86万元,下降11.47 %。主要原因是因部分行政单位医疗款项拨付时间较迟,部分费用已从其他人员支出代支。
(八)事业单位医疗115.42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7.57万元,增长49.88%。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增加、基数增加。
(九)行政运行2057.84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99.60万元,增长10.74 %。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车补费用增加,因基数变化精神文明奖增加。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12.3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514.96万元,下降24.21%。主要原因是成立省食品药品认证审评中心后,“两G”认证费用由该单位负责,相应费用减少;2016年后勤中心纳入财政拨款单位,部分支出直接划转该单位使用。
(十一)药品事务1333.9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73.12万元,下降11.49 %。主要原因是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相应支出减少。
(十二)化妆品事务8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增加化妆品监管事务支出。
(十三)医疗器械事务175.3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71.99万元,增长5118.75 %。主要原因是省医疗器械与药品包装材料所从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中独立出来,增加对其的经费拨付。
(十四)食品安全事务2788.57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775.20万元,下降21.75%。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食品检验检测经费尚未结算。
(十五)事业运行1575.38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81.61万元,增长58.53 %。主要原因是纳入决算的事业单位单位数和人员增加。
(十六)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2579.31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2949.35万元,下降53.35 %。主要原因是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实验楼、能力建设项目支出费用减少。
(十七)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30.20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48.73万元,下降92.03 %。主要原因是2016年部分食品检验检测项目尚未结算。
(十八)住房公积金411.95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48.06万元,增长56.11%。主要原因是工资测算基数增加,公积金支出相应增加。
(十九)提租补贴105.53万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31.71万元,增长42.96%。主要原因是工资测算基数增加,提租补贴相应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七、“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公共财政拨款支出192.32万元,同比下降24.67%。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41.84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测机构的双边技术交流、考察、业务培训等任务。2016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5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3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6人次。与2015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28.03 %,主要是:2015年出行申报任务未完成,2016年已完成出行申报任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5.7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52.82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2辆。公务用车运行费92.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1辆。与2015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100%和下降55.20%,主要是:两个直属单位2015年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新购2辆公务用车,购置费用于2016年支出;公车改革后运行费下降。
(三)公务接待费4.75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总局、省外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来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64批次、接待总人数297人次。与2015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68.77%,主要是:执行八项规定后,公务接待要求严格,费用支出减少。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4.90万元,比2015年下降7.64%,主要是:执行八项规定之后,相关运行经费精简。
九、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5号)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见附件11)。
附件: 1.收支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9.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11.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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