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5-03-26 15:51
 
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食品(含酒类、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食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检查,组织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参与制定基本药物目录,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四)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度。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并指导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六)负责制定实施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监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办省人民政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及省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包括省局17个机关行政处室及6个直属单位,其中:列入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公共预算
126
116
省药品检验所
公共预算
126
93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公共预算
388
218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公共预算
6
6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公共预算
8
8
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公共预算
15
13
福建海峡保化中心
公共预算
20
14
 
三、2015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总局的决策部署,以问题导向为统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法治建设为保障,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改进作风为抓手,以构建“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为要求,持续深入推进“五化”建设。围绕以上工作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以问题导向为统领,持续推进理念科学化
(一)抓隐患问题的排查防控。在全省开展一次“大摸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组织对我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查找安全风险隐患。充分发挥专家委员会作用,定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会商,交流风险信息,研判风险因素,制定防控措施。建立药品风险信息研判会制度,集成和分析各类药品风险信息,进行前期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启动监管措施;统筹运用检查、检验、监测手段,形成上市后监管合力。
(二)抓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全面推进落实《福建省建设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突出重点产品、重点区域,继续深入开展冷冻冷藏食品、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治理等全省性的专项整治行动。在药械监管环节,重点开展中药饮片、疫苗、特殊管理药品及含特殊管理药品复方制剂、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检查工作。指导各地组织开展区域性、针对性的专项治理。
(三)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建立省局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2支应急突击队;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应急操作手册》;规范操作流程。
二、以深化改革为动力,持续推进手段现代化
(四)抓许可审批手段的改革。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能少则少、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优则优”的原则,持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简化药品流通企业申办流程。开展化妆品生产企业“两证合一”清理换证。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加快认证审评中心机构建设、完善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机制。建立并严格实施行政审批清单制度,进一步简政放权,重点将各类备案事项、现场检查事项根据承接条件下放市、县局组织实施。
(五)抓监管手段的创新。继续推进“智能监管”项目建设,完善一期子系统功能,推进二期子系统的开发设计,督促指导“智能监管”平台在市局、县局、所的部署应用。构建风险信息发布交流平台、食品药品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食品药品公众综合查询平台”,及时向消费者和有关部门通报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完善药品集中采购相关配送制度。变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监管为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监管。健全信息监测、现场检查、问题核查、飞行检查、动态监督、随机抽检、明察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大力推进过程监管,加大企业现场检查力度。
(六)抓检验监测手段的完善。继续推进省食品检验检测实验楼项目建设,推进9个设区市食品检验实验室改造项目和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抓紧形成以省级为龙头,市级为基础,县级为补充的食品药品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健全完善食品检验检测社会化购买服务机制,分步骤、有计划地放开食品检测市场。
(七)抓保障手段的提升。开展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标准化建设调研,制定配备标准。加强执法装备配置,力争在2015年完成第二批128辆基层执法车辆配备工作。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快检能力建设,推动国家对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车辆配置工作。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及地方财政支持,力争在2015年内对县级局和部分乡镇所各配备1套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箱。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进一批高级专业人才,加大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培养一批覆盖全省范围的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办理、执法办案的能手。
三、以法治建设为保障,持续推进方式合成化
(八)健全法规体系。推动《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尽快出台,研究制定《关于全面建设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政府部门的意见》,做好相关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
(九)完善制度机制。编制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十三五”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推行标准化日常监管制度,分别制定“四品一械”日常监督检查细则,促进监管行为“标准化”。制定《食品药品监管执法监督办法》,完善执法办案程序,强化监督制约,建立案件查办、审核、决定“三分离”的工作机制。建立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等工作制度机制。
(十)强化监管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做好食品药品涉嫌犯罪案件提前介入、联合侦办、检测鉴定、查扣处置等工作,形成共同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强大合力。加强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推动信息共享,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以随机抽查为重点的食品药品日常监管。
四、以落实责任为重点,持续推进机制效能化
(十一)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制。深化“千分制”考核评价工作,推动食品药品安全政府责任的落实。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扎实开展药品、化妆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建立督查督导工作制度,加强对全省系统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探索开展重大专项督查,重点抓好省委省政府、国家总局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局重大工作任务的落实。推行食品药品企业签认制度、扩大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试点范围。开展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体系示范创建活动。做好第一届全国青运会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机制。抓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区创建,完成今明两年全省20个示范点的创建工作。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和示范店建设,推进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建设。与行业协会及龙头企业建立联系,深入了解行业风险动态,挖掘行业潜规则,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规范治理活动。探索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建立“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食品药品安全荣誉监督员队伍。完善投诉举报管理规定和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依法处理、按时回复各类举报投诉,挖掘案源线索,强化投诉举报与稽查办案的紧密衔接。
    (十三)落实食品药品企业信用监管机制。按照国家总局《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监管的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黑名单”制度,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加大曝光力度。
(十四)落实食品药品全程追溯机制。实施电子信息化可追溯体系推进计划,在部分条件适合的行业建立样本企业和示范企业,逐步实现可追溯制度的电子化改造。继续完善提升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创建100个省级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探索建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追溯系统,鼓励特大型餐馆、学校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及中央厨房采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药品流通企业全面实施电子监管,推动药品电子监管工作纳入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内容,实现药品全过程电子追溯和实时监控。完善覆盖全品种、全过程、可追溯的药品电子监管体系。
(十五)落实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机制。建立并联审批制度,推动许可证件、办事流程双整合,加快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建立行政审批工作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定点联系帮促制度。抓好微信、微博、微电影的“三微”宣传新载体,强化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知识的普及和运用。
    五、以改进作风为抓手,持续推进管理精细化
(十六)抓队伍作风建设。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抓好今年处级以上干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建立教育实践活动长效机制,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系统化、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加强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工作力度,继续完善“百分制”、“千分制”考评办法,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体系。全面开展“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
(十七)抓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履行党组负主体责任、纪检组负监督责任的“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八条禁令”。抓好基层党的组织建设,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党员。
(十八)抓系统文化建设。培育、铸造、倡导、弘扬福建食品药品监管精神,大力推进系统文化建设,建立健全文化建设制度机制,优化系统文化建设设施和环境,努力形成“创新理念、艰苦创业、独当一面、心情舒畅”的良好氛围。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应在预算中。2015年,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收入预算为21361.3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685.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1361.3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828.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4.48万元,公用支出 1777.83万元,项目支出 15520.83 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7685.1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692.0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事业运行699.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36.1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事业单位离退休354.85万元。主要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住房公积金197.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的公积金补助出。
(六)提租补贴62.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提租补助支出。
(七)行政单位医疗117.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八)事业单位医疗94.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九)高等职业教育1873.79万元。主要用于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教育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8172.6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检验检测等项目支出。
(十一)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983.2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实验楼建设等项目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60万元,公务接待费148.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预算安排60万元。主要用于完成食品药品监管、检验检测机构的双边技术交流、考察、业务培训等任务。与上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预算安排148.2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总局飞行检查、外省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来访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6%,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严格范围的原则开展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5年预算安排2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6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1%,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车辆更新购置。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4.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5.“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