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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闽明药稽处罚〔2023〕6号 | 三明宏仁医药有限公司销售劣药马勃案 | 三明宏仁医药有限公司 | 91350402MA2YLL716H | 陈文坤 | 当事人销售【检查】项下“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一部规定的马勃违法所得为114元。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销售的劣药马勃2.4 kg; 2.没收违法所得114元。 |
自动履行 2023.7.7 |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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