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福建省在药品安全监管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福建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挺华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就《办法》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意义回答了记者提问。
《办法》的出台,旨在以“对监管对象精准画像、对监管资源精准配置、对违法主体精准惩治、对信用风险精准防控”为目标,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福建省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体系。该《办法》创新性地采用量化评分与定性判定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考虑企业监督检查、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记录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等多方面信息,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价,并根据评分结果将企业信用风险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
《办法》强调,分类结果将成为监管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确保有限的监管资源能够精准投入到高风险领域和关键环节,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同时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
在信用风险分类评定的周期上,《办法》采取了年度评价与日常评定相结合的方式,使监管人员能够及时了解行业信用风险的动态变化,并通过风险会商机制,提前研判和防控潜在风险,确保监管工作始终跑在风险前面。
此外,《办法》还充分发挥大数据技术的支撑作用,推动药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系统的开发建设。通过与相关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信用风险信息的自动归集、分类结果的自动评定以及风险预警的自动推送,构建起药品监管的智慧中枢,为科学决策和精准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应用上也进行了创新尝试。除了作为检查频次配置和企业风险评估的重要依据外,分类结果还被创造性地纳入行政处罚裁量的参考情节中。同时,福建省药监局还将年度分类结果及扣分情况向被评定企业开放查询,鼓励企业自我对标、自查自纠、完善管理,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与企业自律的共治格局。
下一步,福建省药监局将强化《办法》实施的效果跟踪和意见收集,不断完善分类监管体系,使药品监管更加科学精准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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