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药监局召开服务医药产业发展暨促进两岸医药融合发展工作对接会,部署推动国家药监局《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开展服务产业发展和两岸医药融合发展的政策需求、服务项目对接,研讨进一步促进两岸医药融合发展的新举措。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药品安全与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福建省药监局领导、机关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各地汇报了服务当地医药产业发展需求和国家药监局《工作方案》宣贯情况及当地促进两岸医药融合发展的政策需求,福建省药监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对各地提出的服务发展的事项、政策、项目需求逐一进行了探讨与回应。
会议对近期印发的《进一步优化服务推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3条措施》进行解读,提出在谋划落实服务发展的政策措施方面,要大胆设想、小心求证,上下协同、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创新引领,通过提升效率、改革机制、赋能减负等三方面举措释放政策红利。
会议强调,一要强化协同,共谋产业与监管同步发展。要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做到药品监管和产业发展协同共谋、同步发展。要拓展服务模式,从对某个产品、某个企业的支持,拓展到支持一个园区、某个地区支持,从强企、强链拓展到强区、强省。二要同题共答,推进闽台医药融合发展。重点做好方案落地、政策研究、争取支持等三项工作。三要廉洁自律,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要进一步强化意识、厘清边界、讲求“三法”,即在主动作为、靠前服务、提高能力上多做“加法”,在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压缩时限上善做“减法”,在祛除私心、铲除病根、净化生态上敢做“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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