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思想认识
全局各级党组织上下联动,把“悟”思想作为学党史的关键环节和根本要求,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研读指定学习教材,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还开展“永远跟党走”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党日活动。大家边学边悟,形成知史爱党、知史爱国的高度自觉,发自内心地爱戴习近平总书记、拥护习近平总书记,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2021年共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9次,编印《理论学习参考》12期、《党史学习教育专刊》24期。
助力疫情防控
省药监局始终秉持为民服务宗旨,将疫情防控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主战场。2021年9月,省内局部发生疫情后,药监系统迅速启动“战时”工作机制,迅速深入防疫药械生产经营企业、核酸检测点、新冠疫苗接种点和基层监管所等一线,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和药械监管检查,助力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此外,在原“四类”药品购药信息登记直报系统的基础上,全面升级购药信息登记系统,并入驻闽政通APP,消费者通过扫描即可实现数据及时、准确、完整登记。
保障药械安全
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一以贯之学习、一以贯之落实,突出药品全过程安全监管。2021年,开展新冠疫苗等各类专项整治16项,查办违法案件2909起,罚没金额11630.42万元,连续保持案件数量和罚没金额双增长。目前,我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可控。1.7万㎡的省药检院新综合实验大楼竣工启用,进一步提升了检验检测能力。2021年,我局共8次获得国家药监局通报表扬,2次在全国药品监管工作相关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我局派出机构厦门药品稽查办公室荣获“全国市场监管卫士”集体称号,福州药品稽查办公室被评为“全国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我局还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首批“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提升工作效率
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推出“利民惠企十项举措”,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不断优化审评审批机制,省局本级共有200个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总承诺办理时限比法定时限压缩70.1%,即办件事项达47%,2021年全年办件2.4万余件,无一超时限。省药品审评与监测评价中心全年累计办结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核)事项825件,医疗器械平均审评总用时39.6个工作日,比法定时限提速67.0%;审评全流程总用时146.7个自然日,其中首次注册审评全流程总用时183.1个自然日,比上一年提速40.7%。根据我省厦漳泉地区药械企业数量占比大的实际,向厦门服务工作站新增授权32项药械行政许可服务事项,让企业享受到“就近办”“家门口办”的便利服务。将6个直属单位整合成4个,并组建省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首批18人已经完成录用手续,春节后将到位上岗,药品监管技术支撑更加科学、有效。
推动产业发展
与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签订《共同推进岚台药械产业融合发展合作备忘录》,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与莆田市政府签订了《共同推进海峡两岸生技和医疗健康产业合作区建设合作备忘录》,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与龙岩市政府联合召开闽西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第二次联席会议,并组织省内外34家医疗器械企业到龙岩长汀考察投资;积极向国家药监局汇报沟通,为福州市申报国际医疗综合实验区争取政策支持。全省医药企业创新发展持续向好,共有209个品种处于新药仿制药研制不同阶段,2021年共有26个品规通过(或视同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超过前4年的总和。全省上半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产值490多亿元,全年预计可达8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36%以上。经省政府同意,成立了福建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并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药品安全及服务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和《关于加强药品监管和产业促进能力建设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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