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分区分级精准监督为打赢疫情防控歼灭战提供坚强保障的通知》,省药监局结合实际,梳理药品监管政策、落实监管责任,深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升级“人防”。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果断采取“强化防控意识”“强化人员管理”“强化内部管理”“强化监管职责”“强化应急值守”等5项措施。制定《疫情防控药品监管政策清单和监督清单》,压紧压实责任。省局主要领导带队前往赴福州、平潭、福清、闽侯等地检查指导疫情防控工作。
二、升级“物防”。对全省具有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和接种业务的疾控中心以及接种单位(接种点)实现常态化监督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生新冠病毒疫苗质量安全事件。持续指导省内企业新冠疫苗研发和攻关,一款疫苗正积极筹备Ⅲ期临床试验,另一款已提交临床试验申请。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疗防护用品的质量监管,扩大省抽比例和覆盖面。
三、升级“技防”。全面升级购药信息登记系统,并与闽政通APP测试接口对接。群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类等“四类”药品时,只需通过闽政通APP扫描药店里的专属购药码即可实现登记。目前,福州市鼓楼区已开始试行,反响良好。预计很快将在省内全面铺开,进一步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哨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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