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来源:三明药品稽查办公室 时间:2023-08-08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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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闽明药稽处罚〔2023〕7号 顺康(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体系要求,未依照规定整改、报告案 顺康(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1350821MA3333AU9X 冯开荣 顺康(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在生产一次性使用手术衣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备、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检验人员等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后,未采取整改措施,未将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情况报告给我局。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自动履行 2023.8.3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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