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福建省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截至10月31日,三明市及所辖11县(市、区)全部建立本辖区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工作机制及相应机构,统筹推进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在全省率先建成市、县(区)药品安全、产业促进和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机制。
一是专人负责,迅速行动。为推进全市各地尽快建立工作机制,市药品安全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组织召开会议,安排专人负责,采取领导协调推动、及时督促办理、下发通知、列入考评等方式,确保各县(市、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接到通知后,立即安排专人协调对接,按程序请示报批印发文件,及时报送进展情况,有效促进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新增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相关领导担任副组长;新增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海关、市邮政局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由原来 14个扩增为18 个;新增联合执法、数据共享、新闻发布和考核评价等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三是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制定下发《三明市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关于调整领导小组职责、组成及工作制度的通知》,细化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发挥各自职能优势,齐抓共管、协调联动,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实现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共同目标。同时,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文件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督查督办制度等6个制度,要求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推进全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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