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文明委表彰决定,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获评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
省药监局历来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在围绕药品安全中心工作、服务福建发展大局、发扬新时代福建药监精神上下功夫,将精神文明建设与药品监管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2018-2019年,连续2年取得国家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最高等级(A级)成绩和福建省政府绩效考评优秀等次,获评福建省综治平安单位、团建优秀单位和“七五”中期普法先进集体,相关工作做法多次在全国会议、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批示肯定,十余项工作得到全省通报表扬、表彰。通过扎实的精神文明创建,有效提升了全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和干部队伍的精气神,为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道德支撑。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创建荣誉和成果,继续争创“一流素质、一流管理、一流业绩”,立足职能抓创建、抓好创建促监管,乘势而上、再创辉煌,努力开创我省药品监管精神文明建设新局面,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国家建设新征程作出应有贡献,让精神文明之花愈开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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