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求各企业对药师进行排班,监管人员对照排班表和处方审核、留存情况对处方药销售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打击执业药师不在岗期间销售处方药和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行为。二是严把审批关,对于新开办企业的执业药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于涉嫌执业药师“挂证”行为的企业不予受理,从源头上加以扼制。三是加强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监管,与各药品零售企业签订《特殊药品安全管理承诺书》,要求各企业作为特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做好特殊药品的销售和保存工作。四是加大宣传力度,以药品分类管理和安全用药为重点,宣传滥用抗菌药物的危害,提高广大群众对处方药分类管理的认识,引导消费者安全用药、合理用药。此次整治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9家,实现检查全覆盖,发现6家药品零售企业存在药师不在岗销售处方药行为,已对其中5家企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对1家拒不整改企业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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