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福建省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证书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7-08-08 15:05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三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9日至11日,我局组织对福建省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药品GSP跟踪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将注册的福州市五四路282号经营地址搬迁到未经核准的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二期)5#、5a#楼5层16-20开展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2017年7月4日至6日,我局组织对三明市荆汕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飞行检查,发现该公司经营药品存在虚假、不诚实和销售药品票、帐、货、款不一致等违法行为。鉴于上述2家药品批发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简称药品GSP)等有关规定。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省局决定依法撤销其药品GSP认证证书(证书编号:福建省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FJ01-Aa-20150228;三明市荆汕医药有限责任公司FJ08-Aa-20150175,撤销日期2017年7月21日)。

现委托你局,分别收缴福建省中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和三明市荆汕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药品GSP认证证书,并对企业的违法经营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及时报告省局药品流通处。

 请你们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依法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药品经营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确保企业经营和药品质量双安全。

联系人:陈友钟,电话:0591-87719032。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化监管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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