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收回福建省联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5-12-23 00:00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收回福建省联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药品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15年12月2日对福建省联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进行药品GSP飞行检查。检查组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根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现委托你局收回福建省联康药业连锁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FJ05-Ba-2014021),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督促企业做好整改工作。查处结果及企业整改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局。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5年12月11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