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涉疫药品GMP符合性检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药品生产监督处 时间:2023-06-25 17:53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工作部署,省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涉疫药品GMP符合性检查。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3年3月-5月

二、检查对象

根据国家局工作方案要求筛选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星鲨制药(厦门)有限公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万全万特制药(厦门)有限公司、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漳州市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福州海王福药制药有限公司、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三明市三真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灵源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福建东瑞制药有限公司、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福建中合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检查和处置情况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法律法规和涉疫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对18家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共发现12项主要缺陷和167项一般缺陷。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1家企业进行约谈,对9家企业发送告诫信。

提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转载或引用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信息作进一步解读,应作必要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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