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生产专项检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21-10-27 09:19

                                         

   按照国家药监局的部署,省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14—2021年10 

   二、检查对象 

   根据国家局工作方案要求筛选的在产企业: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厦门力卓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 

   三、检查和处置情况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法律法规和中药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16家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含飞行检查),共发现8项主要缺陷和130项一般缺陷。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1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发送告诫信并进行了约谈。 

  提示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转载或引用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信息作进一步解读,应作必要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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