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质量监管,规范中药饮片生产行为,不断提高中药饮片质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国家药监局的部署,省药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生产环节)检查。根据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0年7月—2021年8月
二、检查对象
71家在产的中药饮片和中药制剂生产企业:福建省莆田市德龙药业有限公司、福建众安药业有限公司、万源(福州)药业有限公司、福建中益制药有限公司、福建铭远制药有限公司、漳州市生物化学制药厂有限公司、三明市三真药业有限公司、福建海诚药业有限公司、新生命(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中合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福建承天金岭药业有限公司、大德康元(福建)药业有限公司、仙芝科技(福建)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福建铭远堂中药有限责任公司、厦门美商医药有限公司、厦门虎标医药有限公司、福建省闽东力捷迅药业有限公司、漳州片仔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虎伯寮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海王金象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福州)有限公司、福建汇天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福建承天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古田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恒达制药有限公司、金日制药(中国)有限公司、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制药厂、灵源药业有限公司、福州辰星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尤溪仙锦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天人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漳州金峰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福建省三明天泰制药有限公司、福建乐尔康药业有限公司、泉州中侨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神蜂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福建永燠制药有限公司、福建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福建承天金岭药业有限公司、永定采善堂制药有限公司、福建麝珠明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咸康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漳州市聚善堂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仙游县南丰生化有限公司、洛基山(福州)药业有限公司、厦门力卓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珍源康制药有限公司、福建延年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亚泰制药有限公司、漳州水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归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青蜂药业有限公司、福州黄氏药业有限公司、泉州东南制药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海峡制药有限公司、水仙药业(建瓯)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海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舒紫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静蜜药业有限公司、福建元生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绅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莲花峰药厂、同溢堂药业有限公司、福建省中科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春制药有限公司。
三、检查和处置情况
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法律法规和中药饮片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对71家生产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共发现37项主要缺陷和546项一般缺陷。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检查人员已当场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同时,对9家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发送告诫信,并对2家企业进行了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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