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药饮片和二类精神药品监督检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流通处 时间:2020-09-08 15:53

                

   为进一步强化中药饮片第二类精神药品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中药饮片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使用行为根据中药饮片专项整治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安排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8月3日至16日对18家中药饮片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进行飞行检查按照有关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执法人员:省药监局:陈友钟、钟启秋、方小为;福州稽查办:林 麒;厦门稽查办:严莹波、吴峻瑜、郭嘉斌;三明稽查办:范 辉、陈 峰、李顺妹。

   二、被检查企业名单

                  中药饮片和二类精神药品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序号

企业名称

1

福建中源医药有限公司

10

片仔癀(漳州)医药有限公司

2

福州福药医药有限公司

11

福建雷允上医药有限公司

3

国药控股宁德有限公司

 12

福建省南安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4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同春医药有限公司

13

泉州片仔癀宏仁医药有限公司

5

宁德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14

福建众邦药业有限公司

6

仙游县医药有限公司

15

国药控股三明有限公司

7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16

三明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8

福建龙岩同春医药有限公司

17

福建三明同春医药有限公司

9

龙岩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

18

国药控股南平新力量有限公司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

  (中药饮片:重点检查是否存在非法加工、非法分装或贴签销售;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证照,虚开票据,为他人违法经营中药饮片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是否存在从无相应资质单位购进中药饮片;是否存在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类精神药品重点检查购销渠道、购买方资质审核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购销数据的报送等情况,并根据销售记录抽取一定比例,跟踪核实销售流向。

   四、检查结果

  (中药饮片: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培训未涉及中药饮片鉴别专业知识内容有的人员中药饮片鉴别要点、验收流程,不能正确个别企业中药饮片库存在湿度异常或者短期超标现象,分析原因、采取措施的相关记录不全有的库房内环境不整洁,中药饮片未严格按批号堆垛存放少数企业不合格药品处理手续和记录不完整,认真审核采购人员身份证等缺陷问题

  (二类精神药品检查发现一些企业未按要求及时向国家、省局特药系统报送麻精药品相关数据信息;有的麻精药品相关管理人员培训不落实有的特殊药品未设置专有标识监控有盲区有的购货单位收货确认单中,收货人签字样式未备案有的退货单未经退货方签字盖章确认等缺陷问题

   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执法检查人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负责药品监管部门跟踪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特此公示。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

 

 

    提示:相关单位转载或引用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药品的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等有关法律规定,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信息作进一步解读,应作必要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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