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瑞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医用氧气浓缩器主动召回
来源:医疗器械监管处 时间:2019-11-07 08:19

  福州市瑞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由于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中医用氧气浓缩器的铭牌与注册产品技术要求不相符,企业对其生产的医用氧气浓缩器(注册证编号:闽械注准20182540099)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涉及产品的型号、规格及批次等详细信息见《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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