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按照年度工作要求,福建省药监局于2022年7月至12月组织对全省26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检查对象包括抽检不合格企业、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事件和投诉举报较多企业和集采中选企业等。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1 |
蓝佳堂生物医药(福建)有限公司 |
2 |
赛尔康(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 |
莆田市莆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4 |
福建天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 |
晋江劲霸男装有限公司 |
6 |
福建柒牌时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 |
顺康(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8 |
福建康臣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惠安分公司 |
9 |
福建锦鑫科技有限公司 |
10 |
伍连德卫医疗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11 |
美佳爽(中国)有限公司 |
12 |
弓立(厦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13 |
中外联(福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4 |
周宁县雪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5 |
厦门纳龙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6 |
厦门市鑫达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17 |
福建省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18 |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
19 |
博益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0 |
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21 |
三明市和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22 |
福州君悦乳胶有限公司 |
23 |
莆田市超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4 |
致微(厦门)仪器有限公司 |
25 |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
26 |
厦门蓝星企业有限公司 |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有关法规文件,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是否严格落实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是否严格落实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制度;是否认真开展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原因分析。
三、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未配备专职检验人员或检验条件、检验人员无法满足要求;个别企业的原材料区、半成品区、成品区、不合格品区等区域划分不合理;部分设备的校准报告过期;有的企业洁净区和一般区的压差未达到要求;部分企业无菌实验室未定期开展微生物和空气洁净级别的监测;有的企业洁净车间未能有效防止昆虫进入;部分企业对抽检不合格原因分析不彻底,采取的整改措施不够到位等。
经检查,顺康(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主动申请停产整改,其余19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发现的均为一般性缺陷。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已依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跟踪企业整改落实,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特此公示。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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