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致微(厦门)仪器有限公司等26家企业飞行检查结果的公示
来源:医疗器械监管处 时间:2023-01-12 09:14

    为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加强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按照年度工作要求,福建省药监局于2022年7月至12月组织对全省26家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飞行检查,检查对象包括抽检不合格企业、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不良事件和投诉举报较多企业和集采中选企业等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检查结果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蓝佳堂生物医药(福建)有限公司

2

赛尔康(福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

莆田市莆鑫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4

福建天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5

晋江劲霸男装有限公司

6

福建柒牌时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

顺康(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8

福建康臣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惠安分公司

9

福建锦鑫科技有限公司

10

伍连德卫医疗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11

美佳爽(中国)有限公司

12

弓立(厦门)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13

中外联(福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4

周宁县雪莲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5

厦门纳龙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厦门市鑫达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17

福建省安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18

福建省力菲克药业有限公司

19

博益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

崇仁(厦门)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1

三明市和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2

福州君悦乳胶有限公司

23

莆田市超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4

致微(厦门)仪器有限公司

25

江苏天瑞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26

厦门蓝星企业有限公司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等有关法规文件,重点检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是否严格落实进厂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是否严格落实不良事件监测和再评价制度;是否认真开展不合格产品召回及原因分析。

    三、检查结果

    检查发现部分企业未配备专职检验人员或检验条件、检验人员无法满足要求;个别企业的原材料区、半成品区、成品区、不合格品区等区域划分不合理;部分设备的校准报告过期;有的企业洁净区和一般区的压差未达到要求;部分企业无菌实验室未定期开展微生物和空气洁净级别的监测;有的企业洁净车间未能有效防止昆虫进入;部分企业对抽检不合格原因分析不彻底,采取的整改措施不够到位等。

    经检查,顺康(福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主动申请停产整改,其余19家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发现的均为一般性缺陷。对企业存在的缺陷问题,执法检查人员已依法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并由辖区药品监管部门结合日常监管跟踪企业整改落实,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特此公示。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0          

 

 

 

提示:相关单位转载或引用药品监管部门公布的信息时,应当遵守有关法规规定要求,宣传报道应当“全面、科学、客观、公正”等,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信息作进一步解读,应作必要的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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