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你好!
新申请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号)和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条件,并达到以下条件:
(一)库房的结构要求:至少有一处库房的建筑面积不低于5000平方米,实际可堆垛层高不低于4.5米,不超过3个平面;
(二)仓库内3000平方米以上的区域应配备钢质立体货架,层数不少于3层,并配备相应的叉车或堆跺机;
(三)仓库在二楼以上(含)的,必须配备专用的货梯;
(四)具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冷库,并有一半以上的库容符合阴凉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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