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定于2023年5月下旬在全国组织开展2023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其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承办的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公益培训将于5月22日正式上线。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本次培训旨在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以推动化妆品安全社会共治为主线,进一步加强《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等化妆品监管相关法规宣贯,推动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公众对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助力化妆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培训内容
(一)化妆品包装基础知识和安全性要求;
(二)化妆品标签相关要求及选购常识;
(三)《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具体要求;
(四)从社会共治视角看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
(五)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下化妆品限制过度包装的要求。
三、培训对象
社会公众,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质量安全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化妆品监管人员。
四、培训时间
2023年5月22日至28日。
五、学习方法
(一)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网站(www.nmpaied.org.cn),点击“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网络公益培训”,进入国家食品药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网,按照提示完成注册后,即可选择相应课程进行学习。
(二)手机APP学习,扫描下方二维码,安装“食药专技培训”APP,注册并登录后,于化妆品分类下选择“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网络公益培训”,即可利用手机随时学习。
移动APP二维码
六、培训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将颁发电子培训证书,学员自行下载打印。
七、有关要求
本次公益网络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培训中涉及和展示的所有课件,全部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均归属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所有。未经我院许可,任何主体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复制发布、发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八、联系电话
(一)教学咨询(注册、学习、证书等问题):
刘老师 010-63316126 18046532117
冯老师 010-63360839 13718043192
(二)技术咨询(上网及课程观看等技术问题):
张老师 010-63365865 010-63365301
(三)咨询监督电话:40090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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