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福建省药监部门加强监督执法,始终保持化妆品安全高压严管态势,强化大要案查办力度,重拳打击违法行为。2020—2022年,共查处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1561件,移送司法部门案件9件,查处案件涵盖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其中4起重大案件先后获得国家药监局3次通报表扬:2020年,会同公安部门查处漳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宁德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捣毁生产销售窝点6个,现场查获大量违法化妆品及生产设备等,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人;2021年,查处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捣毁生产销售窝点2个,查获大量违法产品及包装材料,依据《条例》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该案是《条例》施行以来,国内首个对化妆品从业人员处以终身禁业处罚的案件;2022年,会同公安部门查处“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捣毁化妆品售假窝点6处,现场抓获涉案人员73人,查扣大量假冒化妆品,该案被列为国家药监局督办案件,并入选全国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典型案例。
高位统筹协调 推进行刑衔接
2020年以来,福建省药监部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高位统筹推动化妆品重大案件查办。
对于化妆品领域重大案件,福建省药监局统一挂牌督办,局主要负责人听取汇报,分管负责人总体指挥,并指定督办责任人,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省药监局相关业务处室和直属单位邀请各方专家为案件把脉,明确办案方向。对于重大跨区域案件线索,全省各级药监部门逐级上报,省药监局分析研判,统筹指导处置。省药监局各药品稽查办公室与辖区地市市场监管局签订监管执法协作协议,建立联合执法、监管信息通报、违法线索协查等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案件查办程序和行为,福建省药监局制定印发《福建省药品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实施细则(试行)》《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品一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重大复杂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工作规则》等文件。此外,该局还每季度通报全省各地案件查处情况,分析案件查办形势;将专项整治(检查)和案件查办工作情况纳入药品安全满意率评价指标,督促各级药监部门落实监管责任。
同时,福建省药监部门加强行刑衔接,深化与公安等部门的协作,严查重处化妆品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福建省药监局与省公安厅联合成立“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执法联动办公室”,共同开展守护药品安全“八闽双剑行动”,打击危害“两品一械”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联合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医疗保障局制定印发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严查严防严控“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风险;推动建立省、市、县三级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协调机制,不断深化行刑衔接机制。
为加强执法协作,福建省药监局针对重大案件线索,指导市县两级药监部门与公安部门成立联合专案组。案件查办前期,药监部门与公安部门共享信息,研究制定查办方案;查办过程中,联合公安部门做好证据收集、检验认定、违法定性等调查取证工作。福建省药监局还组织全省各级药监部门与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后,药监部门初步研判认为情节严重、可能涉刑的,及时上报情况,并提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破除部门信息壁垒。
全面调查取证 加强队伍建设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福建省药监部门上下联动、协同作战,联合公安部门全面调查取证、强化技术支撑,有力震慑了违法违规行为
在查处漳州生产销售假冒化妆品案,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等跨地域案件过程中,福建省药监局统筹指挥相关地区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兵分多路、密切配合,会同公安部门,在省内外多地同步收网,查获正在转移的违法产品,斩断违法犯罪链条。执法人员深挖细查违法线索,在厦门、泉州生产经营假冒儿童化妆品系列案件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便装前往被举报地点,根据周边场所气味发现非法生产窝点;在“6·12”福建漳州销售假冒化妆品案查处过程中,执法人员耐心细致,连续多日在企业附近便装蹲守,最终发现企业运输违法产品的隐蔽行为。同时,福建省药监部门创新产品鉴定模式,联合公安部门建立识物、溯源、访查“三步法”,实现快速甄别、鉴定化妆品品牌,确认产品注册备案资质,完成产品价格认定。此外,药监部门还组织检验机构配合公安部门赶赴案发现场抽样,及时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为案件定性、审查、侦办提供了重要依据。
过硬的执法队伍是打击化妆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基本保障。近年来,福建省药监部门不断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监管人员综合能力,夯实守护公众用妆安全的基础。
针对一线稽查执法工作中面临的难点问题,福建省药监局举办全省药品法规和执法演练培训班,开展执法技巧和稽查办案调查取证实战推演。打造“药品法治云课堂”,邀请资深监管人员解读稽查执法法律法规,为执法人员“直播送法”,并持续推动课程迭代升级,促进全省化妆品监管人员提升对违法行为的认知水平。编制全省专项整治(检查)典型案例,组织开展办案工作交流指导会,推动提升执法人员依法查案能力。指导办案单位公开举办案件听证会,组织执法人员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过程,督促执法人员多角度审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自觉增强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
此外,福建省药监局还鼓励全省各地市市场监管局邀请公安部门侦办人员现场授课,开展交流学习、技能竞赛、交叉检查等稽查实务学习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实现“以战代训”“以赛促训”,进一步提升药监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注重总结思考 提高办案质效
复盘近年来福建省药监部门查办的各类化妆品案件,我们发现,重视投诉举报线索来源、注重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加强全过程分析研判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发挥出的重要作用。
重视投诉举报线索来源是案件查办的重要前提。投诉举报已成为化妆品领域重要案源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利于更好地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执法人员要时刻保持对投诉举报的高度警觉和重视,不断加强应对处置,确保投诉举报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注重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是案件查办的重要保障。化妆品监管工作千头万绪、任务繁重,练就执法办案的火眼金睛,才能从“小线索”中发现“大案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稽查技能竞赛、执法业务培训、监管业务培训等岗位培训教育,提升执法人员的办案水平和履职能力。
发挥行刑衔接机制作用是案件查办的关键所在。化妆品领域违法行为,特别是通过网络制售假劣行为,隐蔽性强、涉及区域广,仅凭药监部门一家之力,案件查处难度大。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公安部门和药监部门职能优势,才能实现案件查办“1+1>2”的效果。
加强全过程分析研判是案件查办的有效举措。在重大案件查办过程中,福建省各级药监部门多次组织召开多部门、跨地域的专案协调推进会,针对案件的疑点和难点,从调查取证、检验鉴定、案件突破等全过程进行深入细致的讨论研究,形成对案件查办方向极具价值的意见建议,实现办案质量与效率的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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