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召开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研讨会,会议回顾梳理2022年化妆品国家监督抽检工作的总体情况,研究制定202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方案。
会上,中检院汇报了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提出了202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方案制定工作设想。化妆品监管司结合2022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数据分析和完成情况,提出了2023年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主要思路,并对国家监督抽检方案制定工作明确工作要求。会议围绕202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计划抽样品种、检验项目、抽样数量、抽样场所、检验和核查处置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讨论。广东、浙江、江西、湖南省药监局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负责人,山东、山西、上海、福建、辽宁、江西、深圳市(省)化妆品检验机构有关负责人以及国家药监局核查中心、评价中心有关负责人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工作实践,对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方案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会后,化妆品监管司将组织中检院按照会议要求修改完善202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方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核印发。
会议强调,抽样检验作为化妆品上市后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监管关切,以发现风险、打击违法为工作目标,加大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抽检力度,提升抽检靶向性,严厉打击化妆品各类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公众用妆安全。
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中检院、核查中心、评价中心以及有关省(市)药监局、化妆品检验机构负责同志和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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