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来源:稽查处 时间:2017-11-15 10:36

各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福州市、厦门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食药监办药化监〔2017〕10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监督

      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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