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试行)的通知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3-06-28 15:47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化妆品生产经营(含使用)企业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合法经营、诚信经营,不断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秩序,结合我省实际,省局制订了《福建省化妆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约谈制度》(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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