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用农产品是否纳入生产许可的问题?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8-02-01 10:56

问题:关于食用农产品是否纳入生产许可的问题?

回复:根据《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农质发﹝2014﹞14号)规定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 经过分拣、去皮、剥壳、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不纳入生产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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