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中有两点涉及检验规定问题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7-06-12 16:09
 问题:婴幼儿辅助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17版)中有两点涉及检验的规定:1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的大米应每批次进行铅、镉项目检验。2产品出厂检验应依据产品执行标准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每批次检验。请问如果企业无法自行检验,是否允许企业和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签订批批检验委托协议?

答复:企业可以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对产品每批次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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