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因食用河豚鱼、织纹螺导致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连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市场销售河豚鱼、织纹螺等禁售水产品专项排查整治行动。
一是严把日常巡查监管关。增加巡查频率,重点对本辖区农贸市场、餐饮酒楼、食品摊贩经营区等重点区域进行监管,一旦发现销售河豚鱼和织纹螺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经营者,并妥善处理河豚和织纹螺,防止误食或再次流入市场。
二是强化安全警示宣传引导。在农贸市场、码头、餐饮酒楼、食品摊贩集中区等重点区域张贴宣传有关预防食用河豚鱼和织纹螺中毒知识,要求食品经营者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捕捞和加工制作河豚鱼、织纹螺。同时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消除侥幸心理;在沿海地区特别是在海滩附近不要捡食废弃的鱼,不要到路边或市场上买不认识的鱼类、贝类,若发现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三是形成联合执法合力。辖区各所,尤其是沿海所积极寻求辖区乡镇政府支持,就河豚鱼、织纹螺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难点进行积极沟通,明确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加大与公安部门协作力度,用好行刑衔接机制,对检测发现含河豚毒素超标的,及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春节后,共出动执法人员118人次,检查辖区27个农贸市场,各类经营户126户次,发现并销毁织纹螺4.7公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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