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迅速行动,突出重点。接到通知后,高度关注,迅速部署,全面开展排查行动,重点对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核(排)查,及早消除安全隐患,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是开展自查,及时反馈。通知各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检查是否有购进上海新兴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问题批次静注免疫球蛋白,并将自查结果及时上报。三是加大力度,杜绝隐患。组织人员对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现场排查,检查单位相关进购台账,督促企业切实加强药品管理,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8人(次),核(排)查药品经营企业120家、医疗机构390家,均未发现购进该问题批次的静注免疫球蛋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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