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9号)要求,为加强对食盐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经对拟来闽开展跨区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信息资料进行梳理,现将唐山市唐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来闽开展跨省经营新增信息的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各食盐企业在我省开展食盐经营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食盐监管有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监管。
联系人:黄丹君(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91-87580623、87580622
附件:1.唐山市唐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信息
2.唐山市唐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分公司的企业信息
3.唐山市唐丰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在闽第三方物流的企业信息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