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19号)要求,为加强对食盐质量安全工作的管理,经对拟来闽开展跨省经营食盐批发业务的企业信息资料进行梳理,现将2019年第四批信息资料齐全的企业名单及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各食盐企业在我省开展食盐经营活动应严格按照国家食盐监管有关规定要求,规范经营行为,自觉接受监管。
联系人:黄丹君(省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处)
联系电话:0591-87580623,87580622
附件:外省(市)食盐批发企业来闽开展跨省经营的企业信息(2019年第四批)(孝感广盐华源制盐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