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回药品GMP证书公告(2018年第3号)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8-09-28 10:24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因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GMP证书》,并责令企业整改。经现场检查,该企业颗粒剂现已符合药品GMP要求,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我局依法发回其《药品GMP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表:福建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附表:

 福建 省药品GMP证书发回目录

证书编号

企业名称

地址

认证范围

证书发回日期

发回证书机关

FJ20150016

福建省泉州罗裳山制药厂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濛园区雅泰路

颗粒剂

2018年9月27日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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