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结论评定公示(2019年第28号)
2019-11-13 字号:大 中 小
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结论评定公示(2019年第28号)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现场检查和综合评定:福建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无菌原料药(头孢美唑钠)生产质量管理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19年11月13日—2019年11月26日。
监督电话:0591-86291715;传真:0591-8772958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琴亭路33号工会大厦7楼;邮编:350003
举报邮箱:fjsfzsgmp@163.com
特此公示。
附: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结论评定公示目录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0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结论评定公示目录
申 报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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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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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 证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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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 场 检 查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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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 查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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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FDA190730112335220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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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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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菌原料药(头孢美唑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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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8月29日至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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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泉英
陈惠玲
江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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