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涵江食药监分局积极开展化妆品经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来源: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时间:2018-03-23 16:52
   一是统一管理制度,分别从进货查验台账、索证索票、不合格品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制度,让监管工作有制可循;二是统一台账管理,从账、票、货是否相符为着眼点,确保购销信息的完整及可追溯性;三是统一档案管理,及时收集产品及供货者的合格资质证明,做好“一品一档”的规范管理;四是统一区域标识,非化妆品专营店内须设置经营专区,且显著位置要设置标示牌;五是统一诚信公示,店内醒目区域须张贴“经营承诺书”、“消费提示”等诚信标识;六是统一监督电话,须将食品药品监管投诉专线12331公示于醒目位置,便于消费者的咨询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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